作者 | 楚青舟
发布 | 深瞳商业(ID:DEEP-FOCUS)
大家好,我是青舟。
最近,《三体》又引发了一轮热议。
一边是,三月初网飞版《三体》正式开播。两级分化、热火朝天的评论,也证明三体IP依旧强劲。
另一边,就在前几天,曾震惊全国的三体宇宙CEO毒杀董事长案件历经四年终于宣判:被告人许垚一审被判处死刑。
今天的文章,就从这个黑暗的故事讲起。
我们一直关注IP产业,知道它能有多美好,也能有多残酷。
这个黑暗故事背后,隐藏的是一个十分残酷的头部版权市场。
2020年12月16号,游族网络董事长林奇感到身体不适,决定去医院看看。
没想到,入院之后,病情迅速恶化,第二天,警方就接到医院的报警:林奇疑似中毒。
警方第一时间展开侦查,迅速确定了犯罪嫌疑人:许垚。
但是,医院和警方这么迅速地行动,最终仍然没能挽救林奇的生命。
因为投毒的手法实在太狠毒了,林奇身体里的毒药不是一种,而是很多种,持续投毒时间长达1年。
而许垚被警方控制后,仍然没有及时交代准确的毒药类型和名称,最佳治疗时间被白白耽误。
许垚是谁?
林奇的下属,游族网络首席风控官。
之前,公司一直没能谈下《三体》的版权,而许垚入职之后,一手搞定了这件事,因此也被任命为三体宇宙CEO,年薪高达2000万。
但在后续的版权内容开发过程中,林奇对许垚的工作极为不满,对他的岗位、薪资都做了比较大的调整。
许垚觉得自己劳苦功高,对这样的调整同样极为不满,但没人能想到,他竟然会如此狠毒。
在这个事件里面,我们不仅能看到人性最黑暗的一面;也能看出,《三体》这样的头部版权,在一家公司的利益版图中是多么重要。
这样极端的案例,当然是极少数。
但是,头部版权引发的战争,激烈和残酷程度仍然超过咱们普通人的预想。
借用马保国的话,可以说,有三种最常见的手段:来抢、来骗、来偷。一个比一个路子更野。
一、抢版权:可惜了的陈雪凝们
第一是抢版权。
这已经是最正常的手段了,毕竟咱们还是朗朗乾坤啊,不是真的抢劫,而是拼命抢、砸钱抢。
但 “砸”也不 仅仅是一个形象的说法, 有时候真的是拿着麻袋,装着现金去砸的。
前两年有个00后歌手陈雪凝很火,不知道你听没听过她的歌曲。
2019年,《绿色》《你的酒馆对我打了烊》的播放量都超过了10亿次,《绿色》还获得那一年腾讯音乐娱乐盛典的年度十大金曲。
消息人士告诉老楚,当年某公司为了拿下她的版权,直接坐着飞机,扛着几百万的现金就去了她家。
十几岁的音乐人,哪见过这种场面,马上就被砸晕了,签合同了。
但关键是,这时候陈雪凝已经有版权合约了,最后这家公司和陈雪凝都惹了一身官司。
版权的争端持续了很长时间,也让音乐平台放弃了对她的力捧。这两年,陈雪凝的热度直线下滑。对一个创作者来说,这是非常可惜的事情。
二、“骗”版权到“偷版权”:刘慈欣和高晓松们的遭遇
从版权的角度来说,抢版权这还算好的,有官司可打,说明至少还是法律能管的。但是第二种手段,“骗”版权,就防不胜防了。
这叫什么呢,叫利用“信息差”来赚钱。
刘慈欣当年面对的情况就是这样。游族网络用了1.2亿,从导演张番番的手上买下《三体》的影视版权。
而张番番是花多少钱从刘慈欣手上买的呢?10万元。
而且这10万元是“买断”,也就是说之后这个版权再产生的收益,大刘一分钱也拿不到。
看着写出黑暗森林理论的刘慈欣,这是我唯一一次敢说:大刘,你还是太单纯了啊。
当然,后来三体宇宙为了让刘慈欣一起参与,给了他5%的股权,这是另外的事情了。
忽悠版权,多少还是要给点钱的,所以这还不是最差的。如果你遇到了“偷”版权,那才真的是欲哭无泪。
最典型的偷,就是盗版。
高晓松就曾经讲过一个事,当年盗版歌曲实在太猖獗了,他实在没办法,走正规的途径解决不了。
于是,他最后想到一个办法:找了几个头部盗版商谈判。谈判的过程是这样的:
“大哥们,让我们先卖10天,咱们盗版再上,行么?”
“不行,就给你5天!”
“5天根本不够回本,如果创作者死了,你们盗版谁去?”
盗版商一听:诶,你讲的还是有道理的。盗版行业也要做大做强、可持续发展嘛。所以最后也松口了:
“那就一礼拜,你们一礼拜,我们就上。”
这就实在是属于讽刺他妈给讽刺 开门,讽刺到家了。
当然,客观地说,过去几年,影视、音乐等等的正版化工作还是突飞猛进的。但这种偷版权的事是不是就消失了呢?并没有。
比如,看过我之前讲“洗歌”的朋友就知道,例如洗歌界前辈宋孟君的代表作《一厘米的距离》。这曲调,基本上和周杰伦的《夜曲》只有“一厘米的距离”。
我之前写过,在音乐行业,“洗歌”已经变成一个产业链,并且从1.0版本“单纯”的“洗歌”,进化到2.0版本的“偷歌”,甚至已经出现3.0版本的直接“偷人”行为。
这就属于是离谱他妈给离谱开门,离谱到家了。我也确实无力吐槽了。
简单说说,为什么总有这么离谱的事呢?
原因很多,但最重要的还是:头部版权的利益实在太大了。
不求严谨的话,我愿意把它叫做“头部版权的黑暗森林法则”,和《三体》里的黑暗森林法则一样,也有两大基本公理:
第一,逐利是资本的第一需要。
第二,资本不断增长和扩张,但宇宙中的头部版权始终有限。
最大的流量,永远属于金字塔尖的少数。 所以头部版权永远是一片森林,每个版权公司都是持枪的猎手。
《三体》的影视版权从10万到1个多亿,八年让张番番足足赚了1000倍。 周杰伦一个人,曾经可以给音乐平台带来15%的活跃用户,洗歌蹭流量,蹭到的就是钱。
我也曾经对互联网内容平台的创新寄予厚望。但实事求是针对内容平台的现状而言,我甚至可以说:没有创新,失去很多。没有版权,失去一切。
随着中国内容产业的发展,头部版权的森林里,竞争只会越来越激烈,猎手只会更多不会更少。
我只能希望,那些认认真真做内容的创作者,能真正获得回报,这就够了,不要总是来骗、来偷这些好同志了。否则,谁会来写下一个《三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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