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2024-03-05 09:50·游涛J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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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公安部刑侦局向全国公安机关下发了关于对“同城交友”类电信网络诈骗发起集群战役的通知,组织黑龙江、江苏、安徽、广东、陕西等地公安机关研判梳理出涉及30个省的2103条“同城交友”类诈骗线索,并将该批线索下发各地,部署开展集群打击。一批案件已经开始浮出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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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娱乐社交平台频繁爆雷的原因分析

有些观点认为,这是警方对娱乐社交平台刑事政策趋严带来的;还有的认为是地方财政吃紧,导致一些警方对这些平台下手捞取巨额资金造成的。其实这些观点有失偏颇,警方对诈骗、洗钱、组织淫秽表演、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一直严厉打击;早在2015年就出台《刑法修正案》(九)增加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对组织复杂、境内外串联的互联网违法犯罪刑法网越织越密。刑事立法一般滞后于社会经济发展,刑事司法发展更是落后于立法。在刑法制定后,司法还需要一个认识过程,能力需要在实战中不断提高,特别是在互联网飞速发展的时代。在司法介入前,娱乐社交平台上的违法犯罪现象早就在不断滋生发展,娱乐社交平台近期频繁爆雷,是平台上违法犯罪越来越猖獗和刑事司法能力越来越强所呈现出来的必然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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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娱乐社交平台运营方的刑事责任

1.娱乐社交平台上的三方角色

一是平台运营方,主要负责平台服务的技术实现、生态运营,是互联网平台服务提供者,保障平台上不得出现违法犯罪问题。二是经营者,比如经纪公司和主播,经纪公司与平台签订合作协议,主播开播从事演艺表演活动,收益由经纪公司获得并分成给主播。三是消费者,用户在平台充值后,兑换成虚拟货币,然后在平台上游戏、观赏、打赏主播并获得精神满足。有的平台方还自行招聘主播,对主播培训、管理,既是平台服务提供者又是经营者。

2.平台运营方的刑事责任简析

平台上的违法犯罪主要由平台运营方或经营者实施。运营方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形主要表现为:

(1)平台运营方直接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例如组织自行招聘和管理的主播直接从事赌博、诈骗、洗钱等活动,此时平台运营方对违法犯罪成立正犯的刑事责任。

(2)平台运营方放任员工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有的高层管理者并不直接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但是对员工从事赌博、诈骗等活动明知,放任员工违法犯罪。此时,员工是正犯,而高层管理者承担共犯的刑事责任。

(3)平台运营方放任经纪公司或主播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此时,平台运营者对主播或者经纪公司的违法犯罪,如果认知具体而明确,则构成共犯;如果只是抽象认知,则可能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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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娱乐社交平台运营方的合规体系建设纲要

娱乐社交平台运营方要想摆脱犯罪泥潭,唯有做好合规建设。具体而言:

1.高层管理者要有坚定的合规运营决心

只有高层管理者,特别是董事长、CEO坚持合规运营,才能在企业内树立起合规理念,才能营造出合规文化。一旦高层管理者为了追求营利而对平台违法犯罪现象放任管理,则其他员工不可能做到合规运营,平台运营方涉入犯罪是必然结果。

2.平台运营方要建立起合规管理组织体系

(1)娱乐社交平台容易滋生违法犯罪问题,设置合规部门或专员必不可少。只有专业的合规人员才能组织、评估出平台运营过程中的违法犯罪风险点。合规部门要明确合规义务清单,并通过定期合规访谈,查找违法犯罪风险点,并不断复盘解决问题。

(2)要建立技术风控部门和人力审核部门。风控技术要达到市场通常水平,人力审核要充足而专业。

(3)运营、合规、风控和审核要通力合作,上线新功能、新活动前要经过合规部门评估,要不断增加敏感词和增强技能来提高风控能力,要不断完善审核策略。风控和审核要在行动上听从合规决策,运营要将合规作为工作目标予以贯彻落实。

3.所有成员均要做出合规承诺,接受合规培训

合规部门要明确岗位职责,并通过合规承诺书和合规培训,将风险点和岗位职责清晰准确地宣贯给每一名员工,确保所有员工都明确行为红线,形成合规素养。

4.要加强内控,防止员工与外部违法犯罪人员勾结

5.要密切与警方合作,及时移交违法犯罪线索,严厉打击平台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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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游涛,微信:youtaojudge,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理事,公安大学网络空间安全与法治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北大法学院《金融犯罪与刑事合规》校外授课教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刑法学博士。

业务领域:刑事法律服务与合规建设,涵盖科技互联网、娱乐与新媒体版块刑事风控与合规解决方案,特别是职务犯罪、网络犯罪、金融证券犯罪、知识产权犯罪、电信诈骗等刑事法律服务,以及反舞弊、数据、娱乐社交等领域合规建设。

曾任北京市某法院刑庭庭长,曾任某网络科技上市公司集团安全总监,从事法务、合规工作二十余年,曾借调最高法院工作。除指导大量案件外,还亲自办理1500余件各类刑事案件,“数据”“爬虫”“外挂”“快播”等部分案件被确定为最高检指导性案例、全国十大刑事案件或北京法院参阅案例。多次受国家法官学院、国家检察官学院、公安部、司法部的邀请,为全国各地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授课;多次受北大、清华等高校邀请讲座;连续十届担任北京市高校模拟法庭竞赛评委。还为包括上市公司在内的多家企业完成全面合规体系建设以及数据安全、商业秘密、网络游戏、1v1、语音房等专项合规。在《政治与法律》等法学核心期刊发表《网络游戏外挂刑法规制》《使用网络爬虫获取数据行为的刑事责任认定》等论文十余篇,在《刑事审判参考》等发表《P2P网络平台上淫秽视频传播行为的刑事责任》等案例分析二十余篇,专著《普通诈骗罪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