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县公安局严格落实“三个一律”,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
无牌无证、报废车辆,一律依法查扣;查扣车辆,一律认真排查车辆来源的合法性;改装、来源不明车辆,一律深查源头,严查非法改装窝点。
自3月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以来,三江县公安局依托“交所合一”警务机制,联合相关职能部门每天不定时不定点开展不低于6小时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查处行动,严查酒驾醉驾、无牌无证、不戴安全头盔、不系安全带、未成年人交通违法以及驾驶报废车辆等交通违法行为。
2024年3月18日,三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秩序中队按照统一安排部署在县城内某路段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检查。下午16时许,驾驶人陈某某驾驶车辆号牌为桂B9HXXX普通二轮摩托车停在检查区域前方约50米处,执勤民警凭借经验立即上前要求其接受检查。陈某某为逃避检查,立马调头逃跑,随后被执勤民警追上并控制。期间,情绪激动的陈某某多次企图挣脱控制,最终被多名支援警力控制。
执勤民警现场对陈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是陈某某呼气式酒精含量为120mg/100ml,随后执勤民警依法将陈某某带到三江县中医院进行血液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131.24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另查明,驾驶人陈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之规定,决定对陈某某危险驾驶案立案侦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交通安全整治行动部分案例
3月18日16时许,驾驶人曹某某在国道209线1KM+100米路段,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被执勤民警查获;
3月19日15时许,驾驶人吴某某在梅林乡路段,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小型汽车,被执勤民警查获;
3月22日23时许,驾驶人全某某在古宜镇河西桥头路段,醉酒驾驶二轮摩托车,被执勤民警查获;
3月23日凌晨1时许,驾驶人覃某某在古宜镇河西桥头路段,醉酒驾驶二轮摩托车,被执勤民警查获;
3月26日9时许,驾驶人韦某在国道209线1KM+100米路段,驾驶非机动车逆向行驶,被执勤民警查获;
3月27日17时许,驾驶人吴某某在国道321线753KM+900米路段,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被执勤民警查获;
3月28日15时许,驾驶人杨某某在国道321线755+500米路段,驾驶轻型自货车超载装载货物,被执勤民警查获。
据统计,3月份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以来,全县开展查处行动336次,现场查处违法行为2227起,暂扣车辆588辆,其中酒驾醉驾75起,无牌无证619起,不戴安全头盔534起,涉及未成年人交通违法78起。
来源:三江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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