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新世纪,我才知道票据并非是档案、史志部门关注的资料,更是一种特殊的民间收藏品,许多吉林市的藏友都不乏此项爱好。古老的票据记录了特殊的事件进程细节:时间、地点、材料、物价……方寸之间的条条框框和模糊字迹,透露的是无比鲜活的过往信息。尤其是一些票据上还保留具有一定艺术价值的印鉴,要知道在数十年前,许多印鉴仍为手工雕刻,并非机制印鉴那般“敷衍”。

好友贾大为先生曾向我展示过两张解放初期吉林市的电影“包场”收据。所谓“包场”就是某个机构或单位预先定下一个场次的电影或戏剧的全部或大部分座位。在上世纪的吉林市,尤其是九十年代之前,电影、戏剧是市民业余文化生活中的重头戏,许多单位(主要是单位的工会)时常会在影剧院包场,让本单位职工(有时包括家属)统一观看。因为一些单位人数较多,包场的场次可能不止一场。一般来说,办理包场手续后,影院会统一把入场电影票发给包场单位,再由包场单位分发给本单位观影人员。包场观影也是那个年代单位给予职工的一种福利。

两张收据的包场单位是吉林市交通公司,观影时间为1953年10月9日。吉林市交通公司成立于1949年7月20日的重庆街上。最初组建时,交通公司由当时市政府秘书处总务科副科长司良君代管。1952年,交通公司迁址中康路一座三层楼办公。

在两张收据上,都印有一个特殊的审批栏,审批栏一共五个格子,分别要经过经理、股长、主管人、验收人、经手人盖章,可见当时交通公司的财务审批制度是比较严格的。审批栏第一个名章是“白念国印”,查阅相关史料可知,白念国为交通公司第一任经理兼党委书记,任期直至1957年6月。

开出收据的是吉林东北电影院。这是一家位于吉林市河南街的电影院,1939年,由哈尔滨国泰电影公司的财东朱安东投资,林省三主持建造,在吉林市河南街“和发祥丝房”旧址开工兴建了“吉林国泰大戏院”。1940年2月(农历正月初一)戏院建成营业。后来更名为吉林国泰电影院。1949年1月25日,“国泰电影院”更名为“松花江电影院”,1950年2月,“松花江电影院”又更名为“吉林东北电影院”。之所以不叫吉林“市”东北电影院,是因为当时电影院由省文化部门直接管理,1954年3月,电影院的管理权才移交给吉林市。

在两张收据上,交通公司入场观影的人数分别为170人和70人。由于在史料记载中,东北电影院的座席多达八百余个,因此可知两次“包场”均属于部分包场,同时还可能有其他单位或个人同场观影。此外,其中一张收据上能看到场别为“第四场”,入场时间为6:30(应为傍晚),而另一张收据上的场别书写模糊,也没有入场时间。

收据上体现单价为1700圆,这是新中国在1948年12月1日发行的第一套法定货币的币值。按第一、二套人民币的兑换规定,1700圆相当于第二套人民币的1角7分。

在包场收据上还标明了电影的名称为《金银滩》。这是一部由上海电影制片厂摄制,凌子风执导,恩和森等主演的故事片。电影讲述的是政府调解两个藏族部落因从前争夺草场引发矛盾的的故事。是1953年新上映的电影。

在如今,单位到电影院包场观影早已变得十分稀罕。吉林市河南街上历经几次改造装饰的东北电影院,也仅存牌坊一样的残墙;交通公司则已变为公交集团,若是在如今包场观影,人数也必然超过240人……

于是再看两张收据,回味其中的历史信息,心中难免生出唏嘘感叹。

了解更多吉林市相关往事,请点击下列链接阅读往期作品:

河南街上的东北电影院历史可谓悠久,但并非吉林市最早的影院

吉林往事:人民公交七十年

从“秋星电影院”到“人民电影院”——三次搬家的吉林市人民电影院的历史变迁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本文为优雅的胡子原创文章,其他自媒体转载须经作者同意。

特别鸣谢贾大为(易林学馆)先生对本人撰写此文给予的支持和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