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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诉源治理,增强阜新市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引导未成年人心有所畏、矩有所守、行有所止,3月29日,市法院和市教育局召开联合开展校园普法暨启动实施“育红工程”联席会议,共同研究如何同向发力,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会议由市法院副院长王辉主持,市教育局局长陈晓娟、副局长杨德华、包括任职代表委员和党代表的教育系统工作人员,市法院副院长白芝海以及市法院校园普法工作专班人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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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白芝海副院长通报了近年来市法院开展校园普法工作情况。随后,双方就加强校园法治安全工作展开了热烈讨论,代表委员和党代表也纷纷建言献策。研讨焦点主要聚焦在三个方面:一要深入推进法治教育常态化。学校虽然将普法教育贯穿于日常工作中,但是同法官身着制服、佩戴法徽,深入学校以案说法相比效果差异显著,校领导和班主任强调十次不如法官现身说法一次,因为法官是法律的化身,代表着正义和威严,学生们内心更乐于接受这样的普法教育,所以“法治副校长”送法进校园对于学校和学生来讲不仅十分重要而且是迫切需要,法治课不应局限于“开学第一课”和“离校最后一课”,应该探索开展“法治情景剧”或“模拟法庭”等沉浸式普法新模式,深入推进法治教育常态化。二要深入推进纠纷调处规范化。学生之间发生矛盾纠纷本是平常之事,但是有些矛盾在家长介入后,小事变成了大事,“小纠纷”变成了“大矛盾”,令校方头疼不已。应深入推进纠纷调处规范化,建立“教育+法院”协调联动机制,校方要在矛盾纠纷形成初期迅速分析研判,一旦发现学校难以处理则立即同法院联合调处,双方应立足自身职能定位,从不同角度协同开展调解工作,防止双方矛盾升级,止纠纷于未发,化矛盾于萌芽。三要深入推进家庭教育特色化。本次会议讨论最激烈的焦点不是“问题”学生,而是“问题”家长,大家一致认为对家长开展法治教育比对学生开展法治教育更为重要。应对“问题”家长精准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为其量身定制个性化家庭教育指导方案,探索建立心理疏导和家庭教育指导双机制,引导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必要时,法院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规定,向“问题”孩子的父母发出《家庭教育令》,要求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让缺失的“爱”归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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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娟局长表示,目前,校园安全教育是社会各界十分关注的问题,市法院能够主动作为,联合市教育局共同探讨校园普法教育工作,对我市教育系统可谓是雪中送炭,十分不易。对于市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议,市教育局将认真研究,抓紧落实,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和市法院同频共振,形成工作合力,有效弥补当前完善未成年司法保护工作的盲区和短板,进一步发挥协作机制作用,务求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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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辉副院长表示,诉源治理工作是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对于法院来说更是责无旁贷,下一步,市法院将和市教育局一道,积极履职,攻坚克难,共同担当,探索构建学校保护和司法保护等多位一体的未成年保护机制,营造适合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平安法治环境、良好教育环境,让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的理念在青少年学生的心目中生根发芽。

校园安全,关乎孩子的健康成长,关乎每个家庭的幸福生活。下一步,市法院将持续开展校园普法和实施“育红工程”,充分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及自我保护意识,守护校园安全,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守护助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