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法官,我们村口的十余间店面已经一年多没收到租金了,村民意见很大,多次召开村民大会与承租人协商也没解决问题,不知道怎么办。”2024年春节前夕,在走访联村法官挂点村—李坑时,婺源法院江湾法庭庭长戴攀瑜听村支书李义泉无奈说道。
李坑是一个以李姓聚居为主的古村落,山清水秀,风景秀美,是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
【案情简介】
为促进当地旅游发展,2020年6月,李坑村委会与王某签订了《房屋场地租赁合同》,将村口占地300平方米左右的上十间店面租给了王某作为“美食广场”店铺。2021年7月,王某与其他3名合伙人李某、邱某、李某某在李坑村委会的见证下,与向某签订了《店铺转让合同》,双方约定由向某代替王某4人向李坑村委会履行租赁合同。同日,双方还签订了《补充协议》,明确了租期和租金事项。然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受疫情影响和其他因素,向某未能按时支付租金,在李坑村委会减免4个月的租金后仍未按约支付租金,且未搬离租赁地。故李坑村委会希望能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由向某、李某共同向其支付未给付的租金。
【调解过程】
为妥善化解该纠纷,戴攀瑜邀请了“老潘调解工作室”的业务指导员潘金平以及李坑村委会的调解员、网格员和群众代表,利用“联村法官+”机制共同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他们了解到李某系店铺的实际租赁者(也系实际经营者),向某系店铺的名义租赁者,李某在美食广场项目上投资了100多万元,装修费用大约30万元,仅门面就花了10多万元。起初,美食广场生意很好,后来受疫情影响,生意变得惨淡,现李某已经无力继续经营。尽管村委会减免了4个月的租金,但与李某的前期投资相比,仍是远远不够的。如果李坑村委会要李某搬走,李某要求连同部分装修一起拆走,且租赁期未满,因此双方陷入了僵局。
【联合解纷】
在了解到整个情况后,法官、调解员、网格员和群众代表都非常着急。店面已经空置了一年多,即将进入油菜花盛开的旅游旺季,他们认为必须在年前解决这个问题,以免影响来年的招租经营和旅游发展。基于“和则双方共赢,分则两败俱损”的原则,他们迅速制定了调解方案。虽然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有效性。但是,由于李某经催告后仍然无力支付租金,已构成根本违约,李坑村委会有权解除合同。经过多次协商,最终当事人一致同意解除店面租赁合同,将装修折抵部分租金,最终由向某、李某支付李坑村委会租金3万元并搬离美食广场店铺。
下一步,婺源法院江湾法庭将进一步明确旅游法庭的职能定位,依托“联村法官+”机制妥善化解辖区内各类涉旅游纠纷,为辖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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