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用河北网站发布了任丘市应急管理局3月28日对河北壳牌石油销售有限公司任丘市泰山道加油站作出的“﹝冀沧任﹞应急罚﹝2024﹞察五00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未采取安全措施(加油站所有汽油储罐操作井内的液位计导线保护防爆挠性金属软管两端未接地),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39条第二款规定,被处以罚款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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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信用河北、看沧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