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个睿智的灵魂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作者:毒哥&玉成

来源:毒鸡汤

01

这两天,几段非常让人揪心的视频传遍了社交网络。

在重庆,一名情绪极度激动的女子,将自己两个儿子从22楼扔下,其中一个孩子当场死亡,场面犹如人间地狱。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事件发生在3月31号上午七点多,重庆巴南区,多名群众目睹一名女子抱着一个两三岁的男童,在22楼的窗台边缘徘徊。

女子状态看上去不太对劲,先后三次尝试把孩子扔下楼。在她旁边有目测5、6岁的大儿子,努力从母亲手里救弟弟,但无果;

还有一名老太太,事后证实是女子的婆婆,神色落寞,似乎是不想刺激儿媳,又似乎是对即将到来的悲剧感到深深的无力。

孩子哭得撕心裂肺,手脚不断扒拉着,试图自救,然而这么小的孩子,如何能抵抗已经失去理智的母亲?

在这期间,楼下和对面楼的邻居高喊着让她住手,警方和消防人员赶到,在楼下拉起警戒线,布置安全措施。

最恐怖的一幕就在此时到来:女子见到了楼下的安全气囊,唯恐孩子不会死,居然把孩子抱了回去,打算换个地方继续扔。

女子的婆婆此时终于出手阻止女子,然而女子已经红了眼,直接拿起菜刀砍伤婆婆,婆婆顿时倒地不起。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没了障碍的女子抱着幼子,走到厨房,将一面玻璃墙打破,在所有人的喊叫中,将孩子扔了下去。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孩子当场身亡,目睹这一幕的群众纷纷崩溃,女子本人却不管不顾,又折回原来的窗台,打算把大儿子也扔下去,有群众拍到大儿子的一只脚都已经伸出去了。

幸好这个时候消防员和民警已经破门,十几个人一起把女子制止住,把孩子救了下来,这才避免了第二起惨剧的发生。

这起事件人证众多,很多人都从不同角度,把事件经过拍了下来,据目前当地警方公布的进度,女子已经被控制,伤者也就是婆婆没有生命危险。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同样是重庆,同样是摔死亲生孩子,这名女子的行为,很容易让人联想起前不久被执行死刑的张波和叶诚尘。

区别在于张波杀子,是处心积虑的阴谋,但这名女子杀子的动机,却有点让人说不准。

在众目睽睽下杀人,要不就是没打算脱罪,要不就是有更大的倚仗,而且从现场她歇斯底里的表现来看,冲动杀人和精神病的概率比较高。

据女子的亲属和邻居反映,她近段时间有疑似精神失常的行为,曾多次和人吵架,以及高空抛物。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在警方的通报中,一开头说的就是她“在家中突发躁狂”,“躁狂”也是一个让人很在意的点,通常和精神病联系在一起,似乎是提前认定了她有病这个事实。

但她真的是有病,才做出这种恐怖的行为吗?“精神病”这个标签,又是否会成为她的免死金牌呢?

说起来,精神病免罪法,似乎在这两年成为潮流,但以往好歹还不涉及恶性刑事案件。

如果这一次,女子真的因为“精神病”,而逃脱当众杀子这种严重罪行的责任,那会对社会输出怎样的一种影响?想想都让人不寒而栗。

02

目前案子还在侦办当中,女子是否真的有精神病,别人说的不算,还得看权威的精神鉴定结果。

但有一说一,我对这个结果不抱太大的希望,因为“精神病”这个杀手锏,在实际司法中,实在是太好用了。

首先是对精神病的鉴定问题,精神病和其他病症不同,没有太多肉眼可见的判断标准,很多时候都得靠医生的经验和主观意志来断定。

你以为医生会很专业,看上几眼、做几个测试,就能判断一个人是真病还是假病吗?

那也不一定,实际情况就是,医生的判断“标准”,很大程度上依赖家属的说法和态度。

之前我们就聊过一个魔幻的新闻,西安一对夫妇因为家庭矛盾,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关键是收治他们的精神病院,还不是什么三无医院,都是当地的权威机构,收治流程也被认定为合规。

但他们被收治前,均被判断为有精神病,事后找别的机构来判定,又都判定为没精神病。

也就是说不同的精神病院之间,连基本的有病没病标准都不一样,大概率就靠家属的一张嘴。

西安并不是什么小城市,情况尚且如此,就不要说其他地方了,同样地,我不认为女子所在的重庆就是个例外。

如果女子有心想装成精神病,或者家属想帮她脱罪,多多少少是有办法的。最后就算不能靠精神鉴定完全脱罪,也大概率能争取个减罪。

这还只是第一个变数,而第二个变数,出在司法机关那里。

精神病是否就等于不用负责?法律当然不会这样规定,事实上,法律条文在这方面还是挺清晰的。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法律的规定是,哪怕一个人有精神病,但如果在犯罪的时候神志是清晰的,那就要承担相应的刑事和民事责任;

如果犯罪的时候神志不清晰,那就要承担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可以免除。

用这条规定套在今天要说的事件上,个人觉得女子当时的神志必然是清晰的,否则不可能还特意避开安全气囊。

也就是说,她应当要承担刑事责任,而她的行为以法律性质来说,显然就是故意杀人以及故意伤害。

但上述这些,只是理想情况下的判断结果,实际会不会真的这样判呢?

女子完全可以说,避开安全气囊,不代表神志就完全清醒,有可能是什么精神疾病,导致她心情狂躁,无法完全控制自己的行为。

再猛一点的,可以说自己有被害妄想,扔孩子是为了“救”孩子。

那你法官要怎么判呢?精神鉴定,大概率是会说女子有问题的,如果完全按故意杀人的标准来判,恐怕违反司法精神。

但如果给女子减罪甚至直接免罪,又必然会引起公愤,如此两头不是人,对司法机关来说,同样是个挑战,所以最后,大概率还是要看家属的愿不愿意谅解。

精神病+“家事”这两个最难定罪的法律bug,再加上最无法让人接受的残杀儿童的事实,这个案件,注定矛盾重重。

最后如何判,非常考验法官的功力,也值得我们拭目以待。

作者:毒哥&玉成

来源:毒鸡汤(ID:Du-JiTang)

别怪我毒舌,生活比我的话更刻薄。负能量也是鸡汤,只不过它更真实。

往期推荐(点击下方标题查看)

毒语

一个人精神失常,是极容易被识别的;一群人的精神失常,却很难被发觉。而最先发现并且指出的人,通常会被认为是精神病。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