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即将来临,人们都会选择在这段时间扫墓祭祖,以寄托哀思。
焚香烧纸活动频繁,春天气温逐渐上升,正是火灾易发时期,在此假期之际,检察官提醒您:清明扫墓之际,谨慎用火,严防火灾。
文明祭扫 / 寄托哀思
经统计,2017年来,福鼎市检察院共受理审查起诉失火案12件12人,已判决9件9人。
●山林火灾案件常见情形●
1
祭祖拜坟
2017年4月4日,吴某某携带纸钱、鞭炮等物品至沙埕镇水岙村后门山其自家墓地扫墓,其间,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焚烧纸钱、燃放鞭炮,后引燃坟墓边上杂草,造成森林火灾。因构成失火罪,吴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缓刑1年6个月。
2
乱扔烟头
2016年12月15日,吴某某至桐城街道三门里村云亭里后门山山场清杂期间,将未燃尽的烟头随意丢弃于山坡下,不慎引燃杂草并引发森林火灾。因构成失火罪,吴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
2020年5月13日,郑某某在前岐镇某村自家门前约100米远的农田割草时,将吸烟后未燃尽的烟头丢弃于农田下坎,不慎引发森林火灾。因构成失火罪,郑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8个月。
3
点火燃草
2018年3月23日,赖某某在贯岭镇某村荒田劳作时,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草堆不慎引发森林火灾。因构成失火罪,赖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
遵纪守法
从我做起
我们要从身边的案例中吸取教训,严格遵守森林防火的有关规定,杜绝侥幸心理。在此清明祭祀之际,做到文明安全祭扫,防止森林火灾的产生。
若因清明祭扫造成火灾
具体要承担什么责任?
●法条链接●
根据刑法及司法解释规定:
(一)过失引起火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以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导致死亡3人以上;
2、重伤10人或者死亡、重伤10人以上;
3、造成直接财产损失100万元以上;
4、烧毁30户以上且直接财产损失总计50万元以上;
5、过火有林地面积为50公顷以上或防护林、特种用途林10公顷以上;
6、人员伤亡、烧毁户、直接财产损失虽不足规定数额,但情节严重,使生产、教学、生活受到重大损害的。
(二)过失引起火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以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之“情节较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导致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
2、造成直接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
3、烧毁15户以上且直接财产损失总计25万元以上;
4、过火有林地面积为2公顷以上。
●森林防火十“不准”●
01
不准携带火种进山
02
不准在野外烧火取暖
03
不准在林区吸烟点火照明
04
不准在林区野炊烧烤食物
05
不准在林区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06
不准炼山、炼荒、烧田埂草、堆烧
07
不准让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区内玩火
08
不准乘车时向外扔烟头
09
不准在林区内狩猎防火驱兽
10
不准让老、幼、弱、病、残者参加扑火抢险
又到一年清明时
文明祭祖寄哀思
法律知识要牢记
莫让悲伤再重现
文 案:第四检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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