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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敬公安英烈

激发奋进力量

清/明/祭/英/烈/活/动

QINGMING

一年一清明,一岁一追思

英灵不朽,山河永念

缅怀公安先烈,传承红色基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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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传承和发扬公安英烈的忠诚担当、英勇无畏和无私奉献精神,不断加强青年民警的爱国主义和理想信念教育,4月3日,青白江公安联合团区委在新都龙凤山公墓开展“致敬公安英烈、激发奋进力量”主题党团活动,深切缅怀革命烈士包维超同志。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刘大明,分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张毅妮出席活动,18名青年民警代表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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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都龙凤山公墓,青年民警代表为英烈擦拭墓碑。全体人员庄严伫立,认真聆听包维超同志的光荣事迹,脱帽默哀,依次敬献鲜花,寄托哀思。随后,在刘大明领誓下,大家面向警旗重温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誓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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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烈精神永垂不朽,后辈铭记矢志不忘,青年民警纷纷表示,要把对公安英烈的思念和缅怀化作前进的动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勇毅前行的奋斗姿态,积极投身新时代公安事业,为平安青白江建设再立新功。

英雄不死,警魂永存
清明缅怀,追思勿忘

你的故事 永远传唱

你的名字 永远铭记

致敬公安英雄

喋血夜鹰——包维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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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维超(1972年—2001年),男,1972年10月出生,四川金堂县人,汉族,大专文化,中共党员,生前系成都市公安局青白江区分局治安大队民警,2001年4月被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为“革命烈士”,被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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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3月2日,在分局开展代号为“夜鹰”的首次集中行动中,仅28岁的民警包维超在追捕歹徒时手臂、胸口中枪,由于子弹伤及肺叶造成失血性休克,3月3日凌晨3点30分,包维超年轻的生命永远停留在了打黑第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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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核 | 付彪

编 辑 | 刘斯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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