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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屏南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第一季度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填报情况向社会公布如下:

一、记录报告基本情况

2024年第一季度,屏南县人民检察院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7件,其中院领导填报5件。全院检察干警均按规定填报,未发现违反规定的现象。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

落实“一岗双责”,将“三个规定”贯彻落实纳入领导干部重大请示报告、组织生活会、述责述廉等内容,与新年度检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同考核;院领导带头记录报告事项,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带动全体干警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打消思想顾虑,自觉履行记录报告职责。

(二)深化学习教育

为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2月5日,组织开展“深化学习三个规定 严守纪律红线”专题培训会,检察长吴益华重申“三个规定”相关文件精神,强调严格履行“三个规定”的重要性,引导全体检察干警深刻领会,准确把握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基本要求,严格执行“不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不为案件当事人转递材料或打探案情”“过问案件要全程留痕”等办案纪律,切实推动“三个规定”入脑入心入行。2月29日,组织召开专题警示教育会议,由驻院纪检监察组组长陈宝娟带领全体干警学习《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典型案例的通报》,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举一反三,筑牢思想防线,要求全体干警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做到心中有敬畏、行为有底线,确保检察权规范行使。

(三)建立健全机制

一是持续完善填报机制,增强“三个规定”执行刚性。要求全体干警主动填报“三个规定”有关事项,坚决做到“有问必录”;二是强化健全常态化学习教育制度。把“三个规定”作为主题教育、党风廉政学习、业务培训及新人入职培训等重要内容,教育引导全体人员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提高“三个规定”制度的执行力;三是深化定期报送、通报制度。充分运用最高检“重大事项填报”系统,健全数据的汇总、管理、报送机制,实行月初通报、月底提醒、季度分析制度,切实督促检察人员按时,如实填报,确保填报率达100%;定期向社会公布“三个规定”填报情况,自觉接受社会各界、人民群众的监督。

(四)强化检查督导

加强检务督察部门与驻院纪检监察组协作配合,组成监督合力,强化内部监督,定期核查“三个规定”填报情况;常态化开展违纪违法案件倒查,深挖彻查是否存在说情打招呼、违规办案、不如实记录报告等违反“三个规定”问题线索,一经发现,严格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持续把 “三个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纳入谈心谈话、检务督察、业务检察等范围,引导检察干警打消思想顾虑、放下思想包袱,深刻认识到“三个规定”既是约束,更是保护,形成“有问必录”的习惯。

二是进一步强化学习教育。通过领导带头学习,各部门组织集中学习、个人学习等方式再学习、再研讨;开展专题讲座,重申填报的主体、内容、要求,强化主动填报意识,提高填报质量。

三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两微一端”、院内LED显示屏等媒体平台,发布“三个规定”相关内容和举措,扩大社会影响力,争取社会各界支持与配合,共同维护和营造严格落实“三个规定”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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