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史撰志,旨在述古鉴今。自1954年建校至今,普集高中历届校领导带领全体教职员工艰苦努力,励精图治,全校上下,齐心协力,发扬“艰苦朴素、团结奉献、精益求精、敢为人先”的精神,使学校面貌焕然一新,学校在校园建设、教师队伍、办学水平、人才培养等方面有了长足的发展,学校在社会上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如日方升。2024年是学校成立70周年,为庆祝建校70周年,充分展现学校的发展历史和取得的辉煌成就,我校决定筹建校史展馆,并面向海内外广大校友开展校史资料征集工作。

征 集

老照片(含影像材料)

1.见证各个时期学校风貌和历史变迁的各类照片;

2.反映学校重要事件、重要会议、重要活动的各类照片及影像资料;

3.建校以来不同时期,反映教职工和学生生活、工作、学习的各类照片,如录取通知书、入职证明、介绍信、毕业证与合影、各类奖状证书、教学课堂、实训实践、各类比赛与活动、学习用品、学习资料、生活用品照片等;

4.各级领导、知名专家和来宾调研、视察、访问的照片及影像资料;

5.表现师生情、同窗谊、个人风采的照片;

6.其他具有重要价值和意义的照片及影像素材。注:照片、影像(彩色/黑白)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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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物件

1.学校各个时期取得的成就、成果、事迹类相关资料,如证书、奖章、锦旗、奖状、奖杯、牌匾、纪念品等; 2.各时期的教学、实验、实践等物品资料,如老教材、老教案、老教具、作业、作品等; 3.学校各个时期的文献类资料,如文件、校报学报等出版物、印刷品等; 4.反映学生入学、毕业的证明资料,如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学生证、学生介绍信、毕业证、成绩报告单等; 5.学校各个时期的票据、币章类物品,如徽章、纪念章、饭票等; 6.师生及校友创作的绘画、书法、篆刻、摄影、雕塑、曲谱、模型、工艺等作品; 7.各界赠予学校具有保存展出价值的实物等。上述所有校史资料和实物须配以准确详细的文字说明。实物资料可邮寄,电子资料可发送邮箱。

征集方式

1.捐赠对自愿无偿捐赠的单位或个人,均颁发相应证书,展出时以适当方式注明捐赠者。

2.借展实物由展览方负责保管使用,所有权仍归物主。

3.复制如有可复制的实物,所有人欲保存原件的,征得所有人同意后,学校进行复制,原件退回,并向所有人颁发相应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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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时间

即日起,截至2024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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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联系人:校史馆筹建领导小组办公室

张 辉:13892083867

卓军周:13991033438

电子信箱:wgxpjgzb@126.com

(供稿|武功县普集高中)

[责任编辑: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