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交物业费,就通知所在单位?

原创 易浩宇

微信公众号“娓娓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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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同学阿林,某国企的员工,前二年买了一套房,一直没有装修,物业费年年也没有少交,但最近三个月物业费没有交,物业公司打电话催他也不交,他本来就成心想恶心恶心物业。

忽一天,他赶紧主动地将拖欠的三个月物业费一口气交了。我问他:为什么?

原来,他所在单位给他打电话了,问他是不是欠物业费了?说他拖欠的事情已经备案到有关部门,有关部门通知他所在单位,将影响他的考核、考评,以及评先、评优。倘若这些他都不在乎,还有更强的杀手锏,那就是影响到所在单位的绩效考评,倘若因为他的欠交物业费的事影响到单位一百多人的绩效,那他就成为大家的共同罪人。

这个罪名可不小啊,他猛地打了一个激灵,赶紧将物业费交了。

可交完后,他还是愤愤不平。因为,他拖欠物业费是有原因的,一来这物业公司就是开发商叫来的,来得莫名其妙,更奇怪的是,他们定的物业费标准也是随意定的,定价很高;二来,他房子经常有漏水,找物业也不管,说要找开发商;三来,他房子没有住一天,没有使用过电梯之类的,但物业费也要全额交,一分也不少,他提议减半收取也不行。

当然,有人告诉阿林,你这要求都不合理,因为法律上都明确规定,这房子漏水是房屋质量问题找开发商没有错,这没有住减半收取也不行,云云。

可阿林也说了,即便我提的要求不合理,可我也有抗辩的权利啊!你物业公司认为我不交物业费无理,可以起诉到法院,我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抗辩,甚至是可以反诉你物业公司,法院要判我败诉,我无话可说。

而且,阿林还说了,他们这个小区还有许多人都没有交物业费,原因就在于这物业服务根本就不到位,垃圾不及时清理,路灯坏了也不及时更换,等等。那么,他们不交物业费难道不合理吗?

现在,有关部门不分青红皂白,将拖欠物业费的人通知到所在单位,动辄就影响他本人评先、评优,所在单位的考核,哪还有本人讲理说话的地方?还不是赶紧乖乖地交了事。

阿林说了,倘若是他因为拖欠物业费被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他败诉了,他还不交物业费,被法院上了“老赖”名单,那通知单位,他还可以接受。但这还没有到法院,就通知单位了,抗辩一下也没有地方去讲,这一口气很难消。

不过,这阿林有所不知,这拖欠物业费通知单位比起诉到法院可有效得多,法院要立案、要开庭、要执行,多麻烦。某些地方要创建“文明城市”,让外人感觉城市里没老赖很文明,要减少所谓的诉讼爆炸,一纸通知单位多省事。

效率倒是提高了不少,不过,这有关部门一屁股就坐到了物业公司那边,不容他人辩解,这公平吗?

再说了,如今,单位似乎又回到了改革开放前那个无所不包的庞然大物了。但凡单位的人八小时之外发生了邻里纠纷、交通违章、家庭矛盾、不交物业费等等,都要通知所在单位,单位上管天、下管地,中间还管空气,深度介入了个人的私人领域,不但窥探了个人隐私,还经常拉偏架,干了不内行且力不从心的事情,牺牲了公平,这真的合适吗?

进而言之,正因为单位深度介入了个人私人领城,如今,体制成为钱钟书先生笔下那个“围城”,在城外的人拼命想往里冲,城内的人却想往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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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还真不是一句戏言!

你想想,你有多久没有看到体制内的人对社会事件进行评论了?多久没有看到他们在朋友圈晒私生活了?他们不敢啊,他们生怕说错一句话就被领导上纲上线。

他们房屋有质量问题,他们不敢上访,就是在群里发一句言,也可能被领导找去谈话。

平时恐怕十年八载都不走动的亲戚,因为不愿被拆迁,领导就让他们停下所有的事,去干说服亲戚拆迁的事,什么时候做好了亲戚的工作什么时候再来上班。

接到对政府机关满意度测评电话,他们就是心里有意见,嘴上也不会说个“不”字,只能打上满分的评价,弄不好,又被领导扣个“站位不高”的帽子!

呜呼哀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