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

  黑虎掳道

唐玄宗天宝年间(742年正月-756年7月),河南缑氏县(今河南偃师东南)东太子陵(也就是周灵王太子王子乔的陵墓)旁有一处道观,名叫仙鹤观,香火鼎盛,常有道士七十余名,皆潜心修道,法箓斋戒齐全,百姓信徒甚众。每年九月初三深夜,仙鹤观必定有一个道士得道成仙,一时传为佳话,流传很广。每年到了这一天夜里,仙鹤观所有的道士都来了精神,大开道观门户,个个摩拳擦掌欣喜异常,都觉得自己会是下一个飞升成仙的人。

后来,张竭忠被朝廷任命为缑氏县县令,他偏偏不相信此事,笑道:“年年有人成仙?蒙傻子的吧?这帮牛鼻子到底搞什么鬼,我倒要查个究竟!”

于是,到了九月初三,张竭忠带领两个武艺高强的护卫,全副武装来到仙鹤观潜伏。守了大半夜一点动静都没有。到了三更时分,忽然飞沙走石阴风阵阵,一只浑身漆黑的猛虎呼啸而来,叼起一个道士飞身而去。张竭忠大喝一声,命令护卫射箭,但黑虎身形如电,都没有射中,旋即消失。

天亮之后,张竭忠将此事告知仙鹤观所有的道士,道士们都吓坏了,个个面无人色,这才明白成仙得道之事是多么的不靠谱。

张竭忠大怒,召集所有衙差猎户四处搜索,在太子陵东侧的一处石洞内猎杀了几只黑色猛虎,又在洞中查获很多金简玉箓以及道士的破衣烂衫,随后,挖掘出人骨若干,惨不忍睹。年年九月初三有道士成仙,原来都是葬身虎腹!

此后,仙鹤观逐渐式微,道士流散。随后荒废,成了守陵人的居所。

猛虎吃道士,何以选定每年的九月初三呢?被猛虎掳走吃掉了,为什么人们都认为是得道成仙了呢?猛虎又为什么是黑色的呢?太悬乎了!

唐 谷神子《博异志》

  1、狐事--负心人

柳某有个很亲密的狐友,两人相交十余年,非常亲近。他家很穷,狐友经常周济他的衣食。曾经有一次,柳某欠了财主的高利贷,把女儿典当给了人家,狐友帮他偷出了典当的文书,这才使其女没有落入虎狼窝。

过了些年,狐友爱上了临近富商的女儿,时时去那家相会。富商请了很多法师做法无效,于是贴出来招贤榜说,如果谁能治狐的,赏百金。

柳家夫妇听说了这件事情,柳妻见钱眼开,鼓动柳某害死狐狸,然后去领取赏金。柳某面有难色说,这岂不是负心吗?

柳妻啐了他一口,骂道,它能魅惑别家的女儿,难道不能魅惑你家女儿?昨天它跟你女儿说,要用五两银子给她买新棉衣,这难道不是在为魅惑女儿做准备吗,咱们当然要先下手为强了。

于是柳某偷偷去买了砒霜,放到酒里面打算害死狐狸。谁知道他买药的时候,被狐狸看到了,于是等他走到人多的地方时,狐狸突然跳到旁边的房檐上大叫,聚拢了很多人。

狐狸先说了两人交情之厚,再历历述说曾经周济过多少次柳家的衣食,最后揭穿了柳家的阴谋道,“我不是不会祸害人,只不过咱两家的交情在那里,不愿意祸害你罢了,你还真以为人善被人欺,狐善被人骑啊?”

说着从房檐上扔下来一匹布、一包袱棉花:现在已经是冬天,你家女儿还没有棉衣穿,被冻的每天啼哭。我答应了孩子给她做新棉衣,尽管你们夫妻两个不是东西,我不能对孩子说话不算数。

众人都觉得柳某做的事情不对,纷纷上来咒骂他。狐狸说:交友不慎,也是我的过错。世界上的人多是这样忘恩负义之辈,你们又何必单单咒骂他呢,像他这样的人很多,我只不过不愿意让这样的人欺骗、揭穿他的真想罢了。说完,长叹声中化作青烟而去。

自此之后,众人鄙薄刘某为人,再也不愿意借给他钱和东西,又没有别的生活来源,不长时间,柳某夫妻两个就冻饿而死,只留下他的女儿,不知所终。

  2、狐事--月作人

(月作人,指的是一种按月打工,按月拿钱的雇工)

沧州武家庄村东口,有个很小的寺庙。庙里没有和尚,当人们走路累了,或者遇到风雨的时候会到庙里避雨。

有个月作人李某,多次经过小庙的时候都会遇到一个老叟,相互招呼说话,言辞之间颇为融洽,减减成了熟人,有时候买酒一起喝,成了很好的酒友。

偶然李某问起他的名字籍贯,他有点羞愧的说,跟你交情深厚了,实在不敢欺骗你,我是这庙里的老狐。李某也不害怕,仍旧跟老狐来往绸缪。

有天晚上两人喝酒,老狐拿出一支鸟铳道,我魅惑了一个妇人,我弟弟却私下跟她来往,这是赤果果的盗嫂行为。我不能禁止他骚扰那个妇人,跟他打又打不过他,王八好当气难生,这口气实在忍不下去。

今夜我要潜伏在他回家的路上,跟他一决生死。听说您善于使用鸟铳,月色之下,相信您瞄准他很容易,如果您能帮我这个忙,那我就感激不尽了。

李某答应了,伏在狐狸指定的草丛里,暗自思想:狐媚的妇人,另外有自己的丈夫,怎么能算狐弟的嫂子呢?更何况兄弟如手足,妇人如衣服,为了衣服就要砍杀自己的兄弟,这个老狐还真是残忍呐。对自己的兄弟就如此狠毒,将来如果我有什么事情惹到他,恐怕不会有好结果啊。

于是,等两狐相斗的时候,李某点燃火铳,把两只狐狸都打死背回自己家了。

司马氏曰:这分明就是狐狸版的《英雄本色》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