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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特约记者张水明)“我盖自建房时抱有侥幸心理,没有做到先审批再动工,没想到执法人员态度这样坚决!我踩了自建房‘红线’……”汉川市分水镇夹河村陈某某深有感触地说。

2月4日,分水镇遍地银装素裹,在夹河村,镇综合执法中心执法人员和村“两委”干部一道,正进行自建房相关政策宣传,发放《致分水镇自建房居民的一封信》,对拆违房屋进行“回头看”。尽管下着雪,天气十分寒冷,干部们工作热情不减,陈某某真诚道歉。

1月29日上午,分水镇综合执法中心联合夹河村村委会对该村一处违建进行拆除,拆除面积20多平方米。在拆违行动开始前,执法人员拉好警戒线,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用挖机对违法建筑进行依法拆除。

据了解,该镇综合执法中心队员在前期村湾巡查过程中发现,夹河村村民陈某某在未取得任何审批手续情况下,在老村委会旁擅自建房,并与邻居产生了纠纷。后经相关部门现场核查,确认当事人未经批准,擅自建房屋做厨房。该镇先后对当事人下达《责令改正(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拆除违法建筑通知书》,要求当事人限期自行拆除。在当事人逾期未拆除的情况下,执法人员对这一处违法建筑进行依法强制拆除。

去年以来,该镇继续保持违法建设治理高压态势,持续加大对违建的巡查力度,先后拆除违建2处。督促村“两委”干部落实责任,加强监管,对违法建设进行劝阻,及时制止违建3处共100多平方米,做到违法建设“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减少了群众因偷建抢建遭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充分调动群众力量,发挥群众监督作用,聚合力、美环境,严控新增违建,杜绝并遏制违法建筑拆后的‘返潮’现象。”分水镇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