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科技网讯,启迪环境(000826)4月7日发布公告,宣布因湘潭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协议终止,公司将收到当地政府支付的赔偿款,共计7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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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称,启迪环境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桑德静脉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近日收到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的《行政调解书》((2024)湘03行初4号),自调解书生效之日起《湖南静脉园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湘潭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特许经营协议》等所有与湖南湘潭固废中心项目的相关协议等终止履行,并由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履行项目终止后的补偿款项支付,共计7,000万元。

事件回顾

公告显示,2010年10月,湘潭市人民政府与北京桑德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桑德环保”)签订《湖南静脉园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约定由北京桑德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选择的战略投资人在湘潭九华示范区投资设立的产业公司作为项目的投资主体。

2013年12月,经湘潭市人民政府及北京桑德环保授权,湘潭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与公司签订了《湘潭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特许经营协议》,由公司负责湘潭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及移交,该处理能力为2,000吨/日,地址为湘潭市雨湖区响水乡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湖南桑德静脉产业园,项目运营期为28年(含建设期)。

公司于2011年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静脉产业园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4,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29,700万元,持有其67.5%的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启迪合加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原合加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合加”)出资14,300万元,持有其32.5%股权。

2014年该项目因邻避效应受到民众的反对和质疑,为维护社会稳定,湘潭市城管局及相关主管部门要求静脉产业园公司停止固废项目建设,致使该项目自2014年5月起全面停工至今。

2016年8月,湘潭市人民政府与桑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德集团”)签署《关于湖南湘潭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工程项目遗留问题处置谅解备忘录》,明确湖南湘潭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工程项目(含湘潭生活垃圾处理项目)不再建设,关于湖南湘潭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工程项目在静脉产业园停建造成的损失补偿事宜,双方同意共同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该项目停建以后有关投资和损失,进行投资审计和损失评估后由双方协商处置。此后,公司与湘潭市人民政府围绕《谅解备忘录》以及后续项目处置事项进行了多轮谈判。

为加快推动该项目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公司及静脉产业园公司向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法律诉讼,并于2022年5月收到一审判决“责令湘潭市人民政府、湘潭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与公司及静脉产业园公司就特许协议不再履行后的损失补偿、赔偿问题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在判决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作出处理决定”。公司及静脉产业园公司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于2022年9月收到二审判决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公司继续就该事项与湘潭市人民政府、湘潭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进行沟通。

为妥善解决湘潭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项目的历史遗留问题,尽可能减少该项目退出对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业务部门积极与湘潭市人民政府、湘潭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进行沟通,于近日达成了调解意向并由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行政调解书》((2024)湘03行初4号)。

根据《行政调解书》内容,公司及静脉产业园公司取得赔偿金额7,000万元,与湖南静脉园项目无形资产(250,390,388.37元)及固定资产(34,839.53元)价值的差额180,425,227.90元,将计入2023年度“资产处置损失”科目,本事项相关会计处理以审计结果为准。

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向指定账户支付完上述7000万元补偿款后,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桑德静脉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不得再向湘潭市人民政府、湘潭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和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等任何政府方以任何理由主张任何权利或费用,各方对此再无任何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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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zb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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