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民政府决定:

戴传驷同志任黔东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黔东南州知识产权局)药品安全总监(试用期一年);

姜本银同志任黔东南州人民政府驻贵阳办事处主任;

杨晓辉同志不再担任黔东南州人民政府驻贵阳办事处主任职务。

来源: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