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整顿旧衣物回收箱(捐衣箱)的通知

各县(区)民政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设置旧衣物回收箱(捐衣箱)的行为,清理整治旧衣物回收箱(捐衣箱)乱摆乱放、挤占公共资源、非法牟利等乱象,助力国家卫生城市创建,现就开展旧衣物回收箱(捐衣箱)清理整顿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整顿对象

潮州市范围内的旧衣物回收箱(捐衣箱)。

二、清理整治内容

(一)无取得公开募捐资格,非法设置的带“慈善”“公益”字样旧衣物回收箱(捐衣箱);

(二)无标识登记备案、标识虚假登记备案的旧衣物回收箱(捐衣箱);

(三)箱体破旧污损、占道等影响市容市貌以及居民生活的旧衣物回收箱(捐衣箱);

(四)其它违反法律法规设置的旧衣物回收箱(捐衣箱)。

三、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2024年4月1日-4月8日)为自查自纠阶段。按照“谁摆放、谁负责”的原则,限期清理,由民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负责监督。合法登记备案的旧衣物回收箱(捐衣箱),设置机构要检查所属箱体设置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况,并做好整改。非法设置的旧衣物回收箱(捐衣箱),设置机构要自行清理撤除箱体。

(二)第二阶段(2024年4月9日-4月19日)为集中清理整顿阶段,由民政、城管执法、住建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工作分工,开展集中清理整治。

四、工作分工

本次清理整治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属地民政部门牵头城管执法、住建等单位开展行动,具体工作分工如下:

(一)民政部门负责对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个人、企业或其他主体以“慈善”、“公益”名义进行公开募捐的行为进行清理整顿。

(二)城管执法部门、各镇街要依法清理整顿和查处违法违规设置在城市道路的旧衣物回收箱(捐衣箱)。

(三)住建部门要督促小区物业公司配合民政部门对以“慈善”“公益”为名义设置废旧纺织品回收箱进行科学规划,明确放置地点,以方便小区群众投放。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清理整顿旧衣物回收箱(捐衣箱)工作的重要性,结合我市创卫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好清理整顿工作,助力我市创建文明卫生城市。

潮州市民政局

潮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