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区委决定从2024年4月3日至7月2日,派出两个巡察组,对清河街道党工委、区直机关党工委、区委编办、区委党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区工商联党组、区妇联、区文联开展常规巡察,对清河街道党工委下辖的清河社区、变电所社区、水塔社区、芹菜沟社区、吕家店社区、山景社区开展延伸巡察。各被巡察单位具体进驻时间由各巡察组根据工作实际情况确定。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问题反映,将按照有关规定,移交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实事求是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并对巡察组全体人员进行监督。

各巡察组受理来电来访时间为工作日9:00—16:00,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4年6月25日,巡察结束信访邮箱注销,不再接受举报信件,请按其它有关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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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清河门区委巡察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