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巴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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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巴城

在文章的开头,我首先表明我的态度,对于很多地方的农村滥办宴席的风俗,我持反对意见。有的地方确实搞过头了,孩子满月办,满周岁办,母猪下猪了办,家里买车了办······各种各样的无事酒,让人实在是招架不住。

农村的老百姓本来收入就不高,无事酒还要来搜刮一些,导致有的人“四个口袋一样重”。大家有怨言,这个是事实。

有的地方政府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开始在这方面整顿,但基本上都是“一刀切”的做法,导致出现了一些社会上的负面新闻,比如今年刚开年,贵州威宁县公职人员为劝阻村民办酒席,直接向做好的饭菜里撒盐。新闻爆出来之后,网友们一边倒地谴责他们态度粗暴,严重浪费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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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打着“为了老百姓好”的旗号,另一方面却做出了伤害老百姓情感的事情。太矛盾了,起到了很不好的负面作用。

两个多月后,重庆南川区东城街道北郊社区居民委员会开始了接力赛。从目前的社会反响来看,比贵州威宁县那次的撒盐事件的负面影响还要大。

4月8日,一张通告在网上引发了热议。

重庆南川区东城街道北郊社区居民委员会发布禁止滥办无事酒的《通知》,着重提到:结婚酒需要提前10天申报,丧事酒可以在事中或者事后5个工作日报备,除此之外都属于无事酒,一律禁止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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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硬地禁止老百姓“滥办酒席”,这还没完。《通知》还对承包宴席的商家提出了要求:接待预定时要审查社区给的申报表,接受预定,当日还要到市监局和街道办报备。

最后就是向老百姓和商家举起了重锤:对于不听劝阻滥办酒席的将由公安机关、市场监督局、消防等多个部门联合执法,所造成的后果由举办人和承办人自行承担。

从这个语气强硬的通告来看,重庆南川区东城街道北郊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手,确实伸得太长了。这只手掌握着印把子,居委会看起来是一个不起眼的小机构,但为难起老百姓来同样具有“洪荒之力”。

比如这次的通告,明确说了红白宴席的举办需要在他们那里报备。好吧,就说其他无事酒要好好管理,但这个红白宴席也要来居委会报备,这个就有点不讲道理了,人家结婚或者是家里亲人去世,不是闹着玩的吧。

明显就是居委会在耍权力威风。是不是居委会的大那些爷大妈闲得无事,故意给老百姓设置一个门槛,来享受一下权力的快感。再说难听一点,是不是通过故意设置障碍,来得到一些什么好处,这不是完全不可能的事。

这个通告还过于的简单粗暴,一刀切了。除了那些莫名其妙的小猪满月都要办的酒宴之外,农村的老人都比较重视的60、70、80甚至100岁的大寿,如果子女的经济条件允许的话,给老人家过一次隆重的生日,也不过分。记得之前在我老家,老人的整岁大寿都是要隆重庆贺的,不仅要在家里举办隆重的宴席,还要在家里请戏班子唱戏,或者是放电影。

有孝心的后人都会这样,让老人在整岁生日的时候风风光光,这比老人去世后再风光,实在得多吧。

重庆南川区东城街道北郊社区居民委员会这一家伙,把老人过整岁生日的权利都给剥夺了,严重伤害了老百姓的感情。

以上说的是情理方面,一刀切的办事方法过于简单粗暴,引发了老百姓的抵触情绪。

稍微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居委会没有管老百姓举办宴席的这个权力,不具备执法权和强制力。对于滥办宴席,居委会可以倡导,但不可以强制,更不可以打着公安机关、消防、市场监督局的旗号来吓唬老百姓。

对于官家来说,法无授权不可为。对于老百姓来说,法无禁止皆自由。也就是说,在没有法律明确规定的前提下,居委会是没有权力干涉老百姓举办宴席的,可以倡导,但绝不可以法律的名义来强制。

重庆南川区东城街道北郊社区居民委员的强硬通告,不仅侵犯了老百姓的消费权,还侵犯了酒店的经营权,也会影响营商环境。这是赤裸裸的滥用职权,是一个很大的错误,希望当地能亡羊补牢,及时修正,消除不好的社会影响。

从近期的南通当地伸手管“天地银行”的事,到张家界当地禁止农民私自在家炒茶的事,都不难发现有一只手伸得很长,这只手本来是该为百姓效力的手,却成了伤害老百姓利益和情感的手。

这些滥用职权的当地部门明显缺乏对民意和法律的敬畏,所以才会肆无忌惮,毫不收敛,制造出一件又一件的不良影响的事件。

老百姓滥办酒席不可怕,只需要正确的引导。可怕的是职权一旦滥用,就成了脱缰的野马,根本无法控制。

是时候给滥用职权的当地权力部门好好地普法了,让一切都回归在法律的框架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