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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泰顺县一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的社区矫正对象潘某某被依法裁定撤销缓刑,收监执行。这是泰顺县人民检察院运用数字化检察监督手段,联合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合力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生动实践。

2024年3月,泰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通过建立模型、数据碰撞,发现社区矫正对象潘某某在社区矫正执行期间违法参与赌博,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但未撤销缓刑收监执行。

检察官经调查发现,由于异地判决原因,公安机关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因平台受限未查询到潘某某的犯罪记录,而潘某某在被行政拘留后故意隐瞒了他尚处于缓刑考验期的事实,向社区矫正机构递交思想汇报时也未向工作人员如实报告缓刑期间参与赌博被行政拘留情况,以此逃避收监执行。由于缓刑期间参与赌博再次违法,潘某某最终被依法裁定撤销缓刑,收监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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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衔接配合,破解社区矫正对象监管信息互通不畅难题,县检察院牵头召开联席会议,征求县公安局、县司法局意见,制定签发《泰顺县社区矫正信息化协作机制》,强化公检司信息共享,防止因数据壁垒导致出现社区矫正对象应当收监未收监或行政处罚降档处理等现象,确保社区矫正依法适用、规范运行。

供稿:第四检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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