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迁西县的“土皇帝”李贵富落马了!这是个众望所归的结果。

自从三个月前,经济观察报记者李微敖报道了河北迁西县75岁退休干部马树山因举报县委书记、遭到当地政法机关的打击报复,被迅速逮捕并提起公诉之后,迁西这个地处河北省东北部、人口才30多万的偏僻小县就成了全国人民关注的焦点。

这完全得益于当地“高配”的县委书记李贵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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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本身系唐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的副厅级官员,空降迁西兼任县委书记才一年多时间,就因为卖官鬻爵、大肆插手工程项目,把当地政经生态搞得乌烟瘴气、一塌糊涂。从而引发了退休老干部马树山等广大干群的严重不满,他们依法举报,竟招致李贵富指使公检法的“雷霆出击”!

据官方通报,在马树山举报县委领导被逮捕公诉的事件中,“迁西县公安局侦查取证不全面,刑事拘留措施适用不当”——这相当克制的措辞足以说明,当地公安机关在执法办案中,已经不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而是唯县委书记马首是瞻,从人民的保护神,沦落为贪官污吏的打手和家丁了!

现如今,胡作非为的“土皇帝”李贵富终于被拉下马,充任“土皇帝”打手和家丁的“22名相关责任人员”也要被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全国人民自然欢欣鼓舞,深感解气!

但是,迁西的天从此就是明朗的天吗?

据当地群众反映,迁西县有一家金昊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其实际控制人为当地亿万富豪王新华、王恩印父子,曾被网上举报其金矿多次出现人员伤亡,涉嫌瞒报,以及贷款诈骗、职务侵占等多项罪名。在人民群众常年不断的举报下,已经于2023年7月被迁西县公安局立案,但却至今悄无声息,再无进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但是王新华父子已经被立案长达九个月了,却至今还逍遥法外,为所欲为。迁西县公安局的“雷霆出击”到哪里去了?为什么不能像对待马树山一案时那样从重从快、采取强制措施,依法进行调查?

如果说,以前是迫于李贵富这个“土皇帝”的淫威,迁西县公安局才不得不公器私用。那现在“土皇帝”已经倒台了,你们还不赶快雷霆出击,依法对王新华父子采取措施,难不成要坐实自己就是王新华父子的“保护伞”吗?

据公开信息可知,王新华关联企业达10家,其中有金矿、网络公司、实业公司、科技公司、物业公司、投资公司,业务范围跨河北、北京、西藏等省级区域,对外投资数千万元。

王新华父子自身风险38项,周边风险245项,历史风险3项,预警提醒34项,早已被法院列入了失信人员被执行人。

尤其令人瞠目结舌的是,王新华不仅是金矿老板,同时还有一个身份——竟然还是河北省道教协会副会长、迁西县道教协会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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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能被公安立案9个多月而毫发未损,莫非真的炼成了金刚护体?

河北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等多部门组成的工作组在关于李贵富打击报复马树山一案,而向全国人民发布的调查通报中,工作组负责人专门表示,下一步,将坚持反腐败斗争不动摇,切实做到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同时,以案为鉴,增强党员领导干部法纪意识,提升法治能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引导广大党员群众依法依规反映问题、表达诉求。进一步加强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那么,副厅级县委书记都被抓了!“副会长级”的金矿老板又何时能够现原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