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医保重要提醒:灵活就业医保缴纳已全面推行自主申报模式不再组织集中征缴每月都是征缴期
请广大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务必记住自己的缴费情况,若因医疗保险未及时缴纳,出现断缴、漏缴、补缴等情况,所发生的住院、门诊等医保待遇将不能享受。
政策解析
01
职工医疗保险(含灵活就业人员),应当月缴纳当月费用,次月缴纳当月费用属于补缴,请务必于每月20日前按时缴费。例如:1月份职工医疗保险费,应当1月20日前缴费。
02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可以选择按月缴费,也可以选择按季度、年度提前缴费,应当确保缴费及时。例如:2024年4月缴纳2024年1-3月份医疗保险费用,属于补缴。
03
若发生漏缴、断缴、补缴,影响医保报销及相关待遇。
(一)参保职工及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缴费1个月的,参保单位因故中断缴费1个月的,其职工自中断次月起暂停支付医保待遇。中断次月补齐中断月份欠费并缴纳当月基本医保费,且未产生新欠费,中断当月和中断次月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医保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缴费1个月的参照此规定执行。
(二)参保职工中断缴费2个月及以上的。参保单位因故中断缴费2个月及以上的,补齐中断月份欠费并缴纳当月基本医保费,且未产生新欠费,其职工从缴费月的次月起恢复医保待遇。补缴的中断月份和缴费当月,只计算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欠费期间发生医疗费用不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
(三)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缴费2个月及以上的。灵活就业人员因故中断缴费2-3个月的,补齐中断月份欠费并缴纳当月基本医保费,且未产生新欠费,从缴费当月的次月起恢复医保待遇;因故中断缴费3个月以上的,补齐中断月份欠费并缴纳当月基本医保费,且未产生新欠费,从缴费当月起第4个月恢复医保待遇。补缴的中断月份和缴费当月,只计算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欠费期间发生医疗费用不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
咨询电话
医保参保咨询:8102708
异地就医备案咨询:8102788
医保报销咨询:8102867
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咨询:8102871
来源:潍坊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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