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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智慧市场监管建设的通知》(榆政办函〔2024〕7号)以及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加快推进智慧市场监管建设的通知》(榆高新管办发〔2024〕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高新区电梯智能化应用能力,实现电梯故障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确实保障人民群众乘梯安全,近日,榆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召开了高新区电梯智慧监管(物联网终端设备安装)动员部署会,会议由分管副局长沈高英主持,分局副局长兼安委办副主任栾蓁出席会议并做指导讲话。明珠路、沙河路街道办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及联络员、市场监管高新分局政秘科、特设科、各市场监管所、高新区电梯使用单位、维保单位负责人共130余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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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特设科长张宏传达了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智慧市场监管建设的通知》榆政办[2024]7号及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启动高新区智慧电梯监管(物联网终端设备安装)的通知》榆高新[2024]9号文件精神;沈高英对高新区智慧电梯监管(物联网终端设备安装)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陕西众信永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人员为大家介绍了电梯物联网终端设备的板块设置及使用说明。

栾蓁就智慧电梯监管工作做指导讲话。他强调:一是提高认识,领会意义。局、所电梯安全监察机构、检验检测机构、使用单位、维保单位要充分认识电梯应急处置平台的作用,加强平台应用宣传力度,尽快熟悉电梯物联网终端的功能和使用,在兼容原有的救援方式以外实现报警多渠道、系统自动化调度、全程可视化救援等功能,实现智慧电梯一张网的安全高效处置体系。二是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智慧电梯建设是百姓民生的实事工程。经过与智慧电梯平台提供方充分沟通,我们确定技术要求、推进方案、施工保证、完工时间节点等涉及项目建设诸多内容。通过本次项目部署会,建设单位要加快建设进度,高效高质的完成设备安装,各使用单位、居委给予大力支持和配合,确保项目顺利进行。三是落实责任,强化问责。会后,分局各市场监管所会同辖区街道办督促辖区电梯单位按要求做好准备,配合好物联网设备安装工作。对于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有配合不到位,影响到智慧电梯项目建设进度,将纳入分局重点监管对象,着重进行监督检查和专项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