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是人生大事,所以很多事情都会进行慎重考虑,那么,法律禁止结婚的情形有哪些?

网友咨询:

法律禁止结婚的情形有哪些

邱正校律师解答:

法律禁止结婚的情形是:

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男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早于二十周岁的;

2、非双方自愿的,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干涉结婚的;

3、一方或者双方已有其他配偶的;

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邱正校律师补充:

登记结婚的流程有什么?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法律法规】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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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正校律师简介

邱正校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现为福建尚坤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擅长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房产纠纷、股权纠纷、劳动纠纷、债权债务纠纷等法律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