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注意!

连江即将开展

全县春季统一灭鼠活动

撒药期间

请市民们

看护好家中幼儿和宠物!

以免误食!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爱卫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福州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春季统一灭鼠活动的通知》(榕爱卫会〔2024〕4号)要求,为降低我县鼠密度,预防各种鼠传疾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近期,我县将开展全县春季统一灭鼠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4年4月11日至28日

二、活动安排

(一)准备阶段(4月11日至14日)

1.宣传发动:各乡(镇)、各开发区管委会应组织各村(社区)和辖区内有关单位召开灭鼠工作动员部署会议,落实辖区灭鼠各项工作。各单位和村(社区)应在卫生宣传栏上张贴宣传海报,刊登科学灭鼠知识和灭鼠通告,各新闻媒介予以大力支持,刊登播放全县统一灭鼠活动通告,动员广大群众参与灭鼠活动,做到全面发动,人人参与,不留死角。

2.环境治理:各乡(镇)、各开发区、各部门要发动单位职工、辖区居民深入开展春季爱国卫生运动,清理室内外环境卫生,做好垃圾密闭收集和食物保存工作,断绝鼠粮,并进一步完善防鼠设施。各乡(镇)要组织各村(社区)开展辖区鼠情调查,清理、更新和补充灭鼠毒饵站,为下一阶段投药灭鼠工作奠定基础。

(二)投药阶段(4月15日至23日)

1.使用药械

外环境灭鼠使用对人低毒慢性的第二代抗凝血灭鼠剂,且有正规的国家农药登记证号。室内灭鼠使用其它有农药登记证号并贴有“全国杀鼠剂合法标识”的慢性鼠药,或者使用粘鼠板、捕鼠笼等灭鼠器械,鼠药由各乡(镇)、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单位自行购买。

2.职责分工

(1)公共外环境和老旧小区由各乡(镇)、各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开展灭鼠工作,并同时加强长效管理,确保鼠情不回潮。乡(镇)、村(社区)要加强监督检查,并以乡镇为单位,于4月14日前自行组织开展一次灭前鼠密度调查,4月底前完成一次灭后鼠密度调查,完善除四害档案。

(2)宾馆、饭店、食品(饲料)加工厂、农贸市场(超市)、建筑(拆迁)工地、公园、垃圾转运站、粮库、医院、港口、动车站等场所是灭鼠重点单位,应自行购买鼠药投放或委托已备案的专业消杀机构开展灭鼠工作,各场所管理单位及主管单位负责监督落实。

(3) 其他一般单位内部、物业小区、居民室内灭鼠需自行购买鼠药投放或委托已备案的专业消杀机构开展,各乡(镇)、各开发区管委会、村(社区)负责督促落实。

(三)查遗补漏,检查验收阶段(4月24日至28日)

1.本阶段各乡(镇)、各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要组织好自查工作,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整改,做好补缺补漏工作,完善防鼠设施,集中收集、处理鼠尸,预防鼠传疾病。

2.责任到人,县爱卫办对全县春季灭鼠活动择机开展检查,鼠密度超标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三、其它事项

(一)灭鼠工作坚持“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县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应按照部门职能做好本单位和管理单位(或下属单位)的灭鼠工作,特别要做好上述灭鼠重点单位的灭鼠工作。

(二)各种生活垃圾是鼠类食物的重要来源,为了保证灭鼠效果,各单位、小区生活垃圾要做到密闭收集,日产日清,不留过夜。

(三)投放鼠药前各乡(镇)、各开发区管委会、村(社区)应张贴灭鼠通告,做好鼠药安全投放宣传工作,预防儿童误食鼠药,投药时投药人员要做好个人卫生防护措施,防止发生中毒。

(四)各乡(镇)、各开发区管委会要督促落实辖区内的绿化带、公园、工地(含拟拆工地)、内河沿岸等其他公共场所的灭鼠工作。

(五)各乡(镇)、各开发区管委会要落实具体活动安排,相应开展一次春季统一灭鼠活动,务必使用有有效国家农药登记证号、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标准证号的产品。

(六)省直和市直单位、高校、驻连部队的灭鼠工作请和所在村(社区)同一时间开展。

连江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202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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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连江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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