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蓝电已经发布了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业绩全面上涨,同时,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落后于计划进度,公司募投项目将延期。此外,年报披露的预付款、研发项目、员工情况也存在疑问,披露的独立董事任职情况也与事实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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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上涨,高毛利优势何去何从

武汉市蓝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武汉蓝电;证券代码:830779.BJ)主营电池测试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据2023年年报,公司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2.04亿元、同比上涨22.23%,实现归母净利润9936.68万元、同比上涨40.67%,取得归母扣非净利润8948.61万元、同比上涨34.13%,2023年公司业绩显著上涨。

分产品来看,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来自微小功率设备、小功率设备、大功率设备、配件及其他,2023年微小功率设备收入10297.22万元、同比上涨33.26%,小功率设备收入6706.62万元、同比下降6.95%,大功率设备收入2718.03万元、同比上涨101.50%,配件及其他收入693.50万元、同比上涨65.79%。此外,2023年微小功率设备、小功率设备、大功率设备、配件及其他,毛利率分别为77.40%、63.19%、33.23%、40.10%。

综上,2023年公司毛利率较低的大功率设备、配件及其他产品收入实现较大幅度增长,而毛利较高的小功率设备收入出现下滑。

按区域分类,2023年公司来自境内的主营业务收入为19693.97万元、同比上涨23.65%,来自境外的主营业务收入为721.40万元、同比下降6.82%。而2023年,公司境内外主营业务收入毛利率分别为65.11%、78.49%。由此也可以看出,2023年公司毛利率较高的境外收入也出现下滑。

公司称,微小功率设备属公司传统优势产品,以高校和科研院所的需求为主。而大功率设备主要用于动力电池用电芯、模组等的测试,在新能源汽车及其所需的动力电池市场前景广阔的环境下,大功率设备属公司重点发展的产品,公司加大研发的投入,增强市场开拓力度,增加了大功率设备的销售。

由此可见,公司现行产品结构的调整,似乎对公司高毛利优势将形成一定负面影响。

募投项目延期

2024年3月,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该《议案》涉及两项募投项目“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均为公司IPO募投项目。

上述两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分别为20332.34万元、60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金额分别为1006.18万元、51.14万元,累计投入进度分别为4.95%、0.85%,原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均为2024年12月31日。

据公告,由于公司募投项目实施用地形状不规则,且在勘察过程中发现地下存在溶洞,按照原有规划设计方案无法正常施工。公司充分考虑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募投项目实施状况,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将“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预定可使用日期延长至2026年6月30日。

在项目未能按原计划时间实施的情况下,公司将根据下游客户具体订单情况,通过租赁厂房、招聘生产人员、提高设备及人工效率等方式增加产能。未来,公司将积极推进“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进度,保障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但根据募投项目附件,2021年5月公司与武汉光谷光电子信息产业园建设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武汉光谷)签署的《投资合作协议》,乙方(武汉蓝电)计划总投资3.2亿元,在高新区建设电池测试系统研发及生产基地,2021年开工,2023年建成,总建筑面积不少于2万方,建设研发大楼,生产大楼及仓库,综合楼等。

此外,双方约定自签订项目用地出让合同之日起,公司募投项目需在6个月内开工。2022年11月武汉蓝电就与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一般而言,在土地挂牌流程中,确认书签订后的10个工作日内,需要与挂牌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这样看来,武汉蓝电上述募投项目至少应在2023年6月前开工建设。而公司上市日期为2023年6月1日,公司在首发上市前,是否就应知悉募投项目用地存在溶洞,无法按时完成募投建设?公司又是否长期隐瞒了上述重大事项?

需要注意的是,地图信息显示,在武汉蓝电募投项目地点“东湖高新区流芳园横路以北、佛祖岭三路以西”附近,已有建成多层建筑一座;而据环评报告,武汉蓝电募投项目即在上述地点内新建1栋研发楼(5层)等。

年报还显示,2023年末武汉蓝电交易性金融资产2.89亿元,比上年增加2.37亿元,同比增长454.44%,主要系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此外,交易性金融资产增加值2.37亿元占IPO募资净额(扣除补充流动性资金)2.43亿元的97.53%。

年报多项数据存疑,独董到底在几家公司任职?

公司2023年年报“预付款项”显示,2023年期初(2022年期末),账龄1年以内、3年以上的预付款余额却分别为700509.49元、55295.00元。

但据招股书“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2022年末,公司账龄为1年以内、3年以上的预付款余额分别为701499.49元、54305.00元。

据招股书,截至招股书签署日(2023年5月17日),“电池串联化成分容系统”为公司主要在研项目,并已达到“样机试制”阶段;而据2023年年报“研发项目情况”,2023年公司又不包含上述研发项目。

年报“在职员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处,2023年公司新增管理人员4名、销售人员10名、技术人员6名,合计新增20名员工,而年报合计处却显示,2023年新增员工18名。

据奇致激光(832861.NQ)2024年3月披露,公司独董刘惠好2017年10月至2023年9月,担任金钟股份(301133.SZ)独立董事;2020年9月至今,任武汉蓝电独立董事;2023年2月至今,担任三丰智能(300276.SZ)独立董事,2023年3月至今,任奇致激光独立董事。

2023年6月武汉蓝电上市,以此计算,2023年6月至2023年9月,刘惠好兼任上市公司家数应为3家,兼任上市公司及新三板挂牌公司家数应为4家。

但据2023年年报“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武汉蓝电称,2023年刘惠好兼职上市公司家数(含公司)仅2家。

此外,年报披露,2023年公司管理费用同比上涨42.83%,其中,业务招待费、交通差旅分别上涨143.11%、241.54%,而2023年11月,公司上市后组织全体员工赴海南三亚、海口等地开展团建。

而公司称,管理费用增加主要与上市有关的差旅费、招待费、中介服务费用增加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