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审批,擅自开挖市政道路,影响市民通行;撞歪市政路灯灯杆,一走了之……近日,大同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在巡查中查处两起破坏市政设施行为,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处罚及赔偿修复。

1、4月5日16时许,执法队巡查至方和街,发现该处路面被人为破坏,立即展开调查。经了解,该处是山西硕升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为东方家园三期项目供电,为方便电源线接入,未经批准擅自挖掘城市道路。执法人员当即责令施工单位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市政道路,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处罚。2、4月7日15时许,执法队巡查至太和路博物馆西门,发现该处便道路灯杆发生倾斜,现场排查应是人为损坏。执法人员与交警部门联系调取路面监控,最终锁定肇事车辆及司机。经与当事人沟通,愿意配合对接赔偿修复事宜,尽快恢复破损市政设施

大同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需要你我共同维护,依据《大同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道路范围内挖掘城市道路和在城市道路上建设建筑物、构筑物。人为破坏市政设施,造成损失的,应当由违法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来源:大同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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