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知曾经反反复复的跟我们说:台湾,最美的风景是人!

今天,就让我们再次欣赏一下这台湾最美的风景。

近日,台媒报道了一起校园霸凌、性侵案,让人大开眼界。

这起校园霸凌、性侵案发生在2022年,一所高中校园。

当时一高中男生,将一高中女生劫持到学校内的一间厕所里,掐住女生的脖子,对女生实施威胁,要求女生顺从。

男生逼女生脱光衣服,好方便其抚摸、强制猥亵。男生还逼女生摸他的下体、为他口交。

有些台媒报道的细节,实在是太黄太暴力,不堪入目,此处也没有写明了。

男生威胁女生,如果不顺从,不帮他打飞机,那么回到教室就会揍扁她。女生害怕,不得不从。

之后的3月、4月两个月内,男生多次重复实施对女生的强制猥亵与性侵。女生最终实在是忍无可忍,便选择了报警。

台警立即立案调查,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事实面前,该男生不得不承认所犯罪恶。其家长也行动迅速,赶紧付给被害女生55万新台币(约12.3万人民币),以达成和解。

不过呢,这种公诉案件是不存在什么和解的,所谓的和解也只能在量刑时有点作用,影响不会大。

可是,当案件起诉到法院时,魔幻的场景还是上演了。

台湾的法官就说了,这名在校园里公然对女生强制猥亵、性侵的高中男生,因为年龄还不到18周岁,而且还没有前科犯罪记录,所以如果依法判处有罪并入狱服刑的话,就会让这个男生在将来与社会脱节,不利于他的人生发展。

于是,法官就以该男生犯了强制猥亵、强制性交两项罪名,分别判处8个月、1年8个月,合并执行2年有期徒刑。

但重点是,判处的是缓刑,即该男生是不用入狱坐牢、服刑的。

即,该在高中校园里强制猥亵、性侵女同学的男生,虽然所犯罪行属实且证据确凿,可是最终却连牢都不用坐。而理由居然是坐牢的话会影响他的人生。

即台湾的法律,是完全站在犯罪分子的角度上、站在犯罪分子的立场上、站在犯罪分子的利益上的,而不是站在守法者、普通人的角度、立场和利益上的。

法律究竟在为谁服务,这很重要!

这就是所谓的“台湾最美的风景是人”
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