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女生在体校被助理教练强奸,事发一个月之后,家人才报案。而警方则以证据不足为由不予立案。而女孩的母亲坚决不予认可,终于迎来重启调查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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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怎么一回事呢?我们跟着小芳母亲的追述来回顾整个案件是怎么发生的。

母亲马玲介绍,小方芳从小喜欢当兵,文化课成绩却不大好。2022年6月,根据孩子的意愿,她将女儿送到了登封市少室山武术学校。

2023年9月初,马玲收到女儿手机发来的信息。“她说有教练要跟她谈恋爱,要给她送东西,问我怎么办。”这是什么情况,才多大一点的孩子,就谈恋爱

马玲当时就急了。

“我说孩子还小,不适合谈恋爱。我让他们再核实一下,教练有没有单独跟孩子相处的空间。然后学校给我回复说‘没有’。”

尽管学校这样说,作为母亲,马玲还是不放心。因为担心女儿因此出意外,9月底,她为女儿办理了退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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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家后,从女儿的行李箱里,马玲发现了一封信。这封一页纸的信,是学校“小蒋教练”写给女儿的,落款处没有写时间。

“昨天是我的不对,是我太冲动了,忘记了你还小,忽略了你的感受,也没有控制好我的情绪……”这封手书的道歉信还写道:“我也真没想到我会变成那样子,一定很丑吧!但是我保证我真的不是为了你的身体才接近你,我对你是真心的……”

信的右下方,署名为“爱你的小蒋教练”。

看着这封信,马玲如五雷轰顶,就担心着这事,而这事还是真真切切地发生了,她感到头晕目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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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镇定下来之后,她果断选择了报警。而这时距离小芳被强奸已经过去了一个多月。

而在警方的询问之下,马玲才知道事情的发展经过--

2023年8月15日的晚上,小芳在一楼女生宿舍睡觉。女生宿舍有单独的隔断门,一般晚上9点10分上锁。

当晚10点多,小芳的主管助教蔡某(女)私自用钥匙打开女生宿舍大门,将小芳从一楼女生宿舍带到二楼男教练蒋某的宿舍。

当天是蒋某的生日,蔡某带小芳到达房间时,蒋某正同另一教练张某、学生姚某在喝酒、吃烧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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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0点左右,姚某因查寝先行离开。喝了约一瓶啤酒的小芳还在房间里看三名人用手机打游戏。

凌晨1点左右,张某拉着蔡某去了屋内的洗手间。蒋某很快将小芳按倒在房间的床上,强行与其发生了性关系。挣扎中的小芳咬伤了蒋某的左侧胳膊。

后来,蒋某待小芳穿好衣服后,朝卫生间喊了一声,躲在里面的张某、蔡某便出来了。

事发第二天,蒋某将道歉信塞给小芳,助教蔡某则给了她一颗避孕药,让她吃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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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整个事情的发展来看,蒋某等人应该是有预谋的,姚某、张某和蔡某应该是故意为之。

姚某将小芳带出女生寝室,张某和蔡某主动给蒋某留出空间,这不是一眼就能看明白的吗?

10月30日,马玲到登封市公安局刑警三中队领取《不予立案通知书》时,民警向她具体解释了不立案理由。

“发生关系时孩子满了14周岁,当时她是愿意的。”在马玲提供的录音中,民警解释称,涉案男子蒋某虽然是武校的助理教练,但并不负责教小芳,所以对她没有监护职责,并不构成“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

马玲申请复议,登封市公安局维持了原不立案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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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玲申请复核,郑州市公安局对此案作出《刑事复核决定书》,认为此前登封市公安局维持原决定。

马玲向当地检察机关申请监督,登封市检察院召开听证会,对警方此前录口供等过程提出质疑,建议警方将对此案重新进行调查。

小芳回家后,很长一段时间都不敢外出见人,天天躲在房间里。有一次,小芳拿刀在胳膊上划,出了血,把马玲吓死了。

多次看心理医生,过了几个月,小芳的状态才逐渐稳定,去了另一所学校读书。

这件事,如果单从报道看,就是有预谋的犯罪,怎么能就这样轻轻地放过呢?网友们纷纷留言,支持严惩蒋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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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人与不超十六岁的女孩发生性关系的行为都是犯罪行为。”

“支持,为女儿讨回公道! 深恶痛绝的教练受到法律严惩。”

“不管女孩多少岁 在其不愿意的情况下强行发生关系 应该属于强奸 女孩反抗并咬伤男子手臂 这就是不愿意的证据。”

亲爱的读者,对于体校的女生被助理教练强奸,警方却不予立案这件事,你有什么想要说的呢?欢迎大家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