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固安法院:耄耋老人赡养难 巡回审判保亲情
2024年4月12日,固安县人民法院马庄人民法庭在渠沟镇周家务村就一起赡养纠纷案件进行巡回审判。
爱老敬老传统美德
原告吕某章(男)已年近九十,膝下共育有子女五人。2006年前后,原告将自己的口粮田分给三个儿子代为耕种,并约定由儿子们负责老父亲的赡养问题。多年来,因家庭内部矛盾等多种因素,致使原告与其中的三儿子产生赡养纠纷,原告诉至法院,请求判决三儿子支付赡养费,履行赡养义务。
考虑到老人年迈行动不便,且该案所涉赡养纠纷作为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特殊社会问题,马庄法庭庭长安卫玲决定采用巡回审判的方式,将庭审现场搬进当地村委会,切实解决该案赡养问题的同时,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现在开庭”,随着法槌的敲响,一场家门口的审判正式拉开帷幕,现场多名群众围观旁听。
在庭审现场,各方当事人围绕焦点均发表了意见。
“我要求我儿子支付自我60周岁之后的赡养费,每月700元”,原告现场提出自己的诉讼请求。
“我对老人不仅尽了赡养义务,而且还不少,每年老人要粮食要钱,我都给……老二挑拨我和老人的关系,目的很明确,就是想独吞老人的地”,被告辩称。
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被告认为其在2006年至2014年期间,已每年给付原告麦子300斤,2014年至2022年期间,已每年给付原告赡养费300元,所以其只认可从2023年开始支付赡养费。
在充分听取各当事人的意见后,法官了解到,被告并不是不赡养老人,只是因兄弟之间多年恩怨,致使被告在赡养老人问题上产生一定阻碍。
找准纠纷症结所在后,安卫玲法官积极与当事人沟通,反复释法明理,因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承办法官决定给双方一个冷静处理期,择日宣判。
将家庭中的赡养问题诉诸法院解决的老年人,其纠纷的实质往往在于家庭成员之间对于赡养义务分配的矛盾,因而一纸诉状的背后也蕴含着老年人对于子女和睦、家庭美满的期盼。庭审结束后,安卫玲法官结合该案,就父母赡养等问题,向参加庭审人员及现场旁观人员详细解读法律法规,进行普法宣传教育。
迈出去的是脚步,带回来的是民心。下一步,固安县人民法院将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围绕群众的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着力推行“家门口”审判模式,切实将普法工作融入执法办案全过程,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触角”,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政法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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