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日,山西长子县应急管理局下达晋(长子)煤安罚﹝2024﹞003-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山西三元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下霍煤矿处罚185万元,详情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晋(长子)煤安罚(2024)003-1号
违法事实:山西长子县应急管理局在山西三元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下霍煤矿检查时发现该矿存在“矿井2022年实际原煤年产量324.254862万吨、2023年实际原煤年产量382.7107万吨,原煤产量超过该矿核定(设计)生产能力幅度10%以上(核定240万吨/年)”。经调查取证以上违法违规行为属实,涉嫌违反《煤矿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第4号)第四条第一项的规定。
助编:祁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