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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顺心》节目贴心服务,快乐出行。每周周一到周四邀请一位警官和您一起关注交通出行的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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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康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信息中心,在对电子警察抓拍的违法行为审核时,发现一些货车的前车牌被动了手脚,于是立即开展核查工作,通过电子监控和大数据平台分析,迅速锁定多起机动车涉牌违法行为,今天的警官在线,就和你说说涉牌的交通违法行为。

上线嘉宾:

南康区公安局交管大队指挥中心 曹开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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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警官介绍:

涉牌违法,是对与机动车号牌有关的交通违法行为的统称,其违法行为主要包括:伪造或者使用伪造号牌;变造或者使用变造号牌;使用其他车辆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不悬挂号牌;不按规定安装号牌;号牌不清晰、不完整等。由于涉牌违法行为人绝大多数为主观故意,所以其危害后果也远远大于一般的交通违法行为。南康公安交警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二款 机动车号牌应当按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号牌。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同时,根据2022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公安部第163号令),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记9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 第三款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记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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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FM945赣州交通音乐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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