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检法的监督向来是一大难题,最近我已经听闻多起因控告其违法违规被拒收材料的事件。不久前,几位北京的律师在唐山曾遭遇过,而今天,在沧州,同样的问题再次发生,而且更为严重的是,沧州方面竟动用了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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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发生在今早,北京律师朱孝顶到河北沧州市检察院递交一案件控告材料,未料被多次推诿拒收,后朱律师在录像取证时,被沧州市检察院报警带走。

据了解,朱孝顶律师录像系为了固定接访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问题”。“2024年4月17日早上八点半,我来到沧州市检察院检察服务中心,准备递交控告黄骅法院法官涉嫌枉法裁判、非法处置查封扣押财产罪。黄骅法院法官明知胡艳男刑案尚未开庭,却将胡艳男在上海价值过亿的房产直接通过民事判决过户给合同诈骗案的‘被害人’河北伦特公司。“

律师对案件中存在的违法违纪的问题向检方提出控告,这本是一件很正常的履职过程,很遗憾的是,沧州市检察院服务中心一位穿便装拒不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拒绝接受材料,拒绝接待。

“我从八点半检察院一上班就到了这里。现在还坐在检察服务中心大厅里等待。沧州市检察院的12309电话,我拨打多次转到沧州市检察院后被直接挂断电话,根本无法接通。”朱孝顶表示。

随行的另一位黄燕律师表示,起初负责接访的工作人员不仅对控告材料百般推诿,且拒绝表明职务身份,“那个工作人员不穿制服,我们就问他是检察官还是什么职务?他就不告诉我们。”

经过不断交涉,沧州检察院安排了另外一个工作人员接待,他们再次询问接访人员身份后仍遭拒绝,双方就这一事件折腾了两个小时仍无结果。

朱律师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将后续过程进行录像固定证据。随后,几名法警冲出来要求删除视频,被朱律师拒绝。

黄燕律师称,他们再三向法警表明,录像是为了固定接访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问题,且愿意向检察院提供该证据。“我们可以删掉,只要你把证据固定下来,结果法警不同意。”

随后,沧州市检察院法警支队的张利支队长直接报警,“在检察服务大厅里,佩戴执法记录仪的民警欢迎我录像对其执法进行监督。”朱孝顶说。

上午11点左右,朱律师跟随沧州市公安局西环中街派出所民警前往派出所。有些讽刺的是,在派出所里,所有民警都态度坚决的认为公民有权对其执法进行监督,朱律师在派出所里行动一切自由。最终,派出所认为没有任何线索证明违法犯罪问题,朱律师被民警送出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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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朱孝顶律师今日递交的控告材料牵涉一桩涉嫌诈骗罪、骗购外汇案。目前,该案刚结束庭前会议,定于2024年5月14日在沧州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值得一提的是,上述刑案被告人胡艳男正是此前备受关注的“律师会见遭监听”一案的当事人之一。2月28日,朱孝顶律师发帖称,胡艳男的辩护人廖宝忠律师在河北省黄骅市看守所会见时,发现椅子下方有一只录音笔,“律师会见的内容被全程录音。”此事曝光后,引发舆论持续关注。

写到这里,顺便讲一个我前段时间在唐山亲身体验的一件小事,今年2月的某晚,开车回家,在小区外公共停车位停车时,遇到一个企图抢占车位阻止我正常停车的老头儿。这老头跟其他人肉占车位与众不同的是,在我已经停了一半的时候,火速推了一辆电动三轮挡在我车前,并扬言这车位一直就是他占用的,公共车位,本该先到先停,这老头竟企图将其据为己有,我自然不可能让给他,后续争吵中,老头的一位同行人过来出言不逊并企图动手,我呵斥他们不要走报警解决,俩人听闻立即开车跑了,随后派出所出警。

很吊诡的是,出警的警务人员(大概率是协勤)问了情况后居然称这是交通事故,让找交警处理,被我严厉拒绝,我要求他们一起去派出所按照扰乱公共秩序调查处理。等到了派出所就发生了更为吊诡的是,等了半天,来一个没穿警服的胖子,在向他讲述整个过程的时候,这位工作人员一直就是一副不耐烦的样子,最后一句话,这事不归我们管,我当然拒绝接受,随后胖子走了,换了另一波人过来询问,一样的说辞,但态度更为恶劣,还在接待室嚷嚷着,“这种事为什么要带回所里,就不该把他带回来。”

鉴于两波不穿警服的工作人员如此恶劣的态度,我当即要求他们进行报案登记、填写问讯笔录,并出示报案回执。没想到,他们竟大声吼到:“ 没有报案回执,别的地方有没有我们不管,我们就是不给。”

随即,我对他们的行为进行了录像,并直接告诉他们,我会将这份录像以及你们的违法违规行为向警务督察投诉,结果大家都能遇见的到,上来三个人就开始抢手机删视频,不过,我非常快的将视频发给了某个领导,虽然相册里的删了,但是……哈哈哈。

这是一件很小很小的事,但从一个侧面反映出部分执法者对权力肆无忌惮的滥用已经成为习惯,这些行为完全成为他们不自觉的动作。

今天朱孝顶律师经历的这起事件,更加透露出两个老生常态的问题,第一,律师的合法权利该如何保证?第二,面对公检法这种硬权力部门该如何去监督?所谓阳光执法,不能成为一句空话。

作者:朱文强,资深媒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