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邻不清引纠纷 人民调解巧化解

地邻纠纷在农村属于多发的纠纷形式,赵集镇某村村民郭某与林某就因为地邻纠纷闹得不可开交。4月7日,郭某来到赵集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下称调委会)寻求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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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员在调解现场

郭某向调委会反映,其在十几年前分得宅基地一块(约140平),宅基地南侧有一沟壑,沟沿及以下由林某使用,沟上由郭某使用。2021年,因村人居环境改造,村委会对村内沟壑进行修整,林某使用的沟壑被填平约50公分,随后,林某在填平部分种上树木,2024年3月,郭某夫妇从其南方儿女处返淮发现林某所种树木,欲将树木砍除,双方因此发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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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员在调解现场

经调解员现场调查发现,林某所种树木没有越过双方约定界限,但林某也确实未给郭某“留阴”,一定程度上侵犯了郭某的采光权,因郭某暂时并未在其宅基地上盖房,因此暂时并未造成实际侵权后果。

经过调解,双方同意保持现状,待郭某动工盖房时,林某将所种树木移除。双方纠纷得到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