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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
长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项目编号:JLZT20240412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LZT20240412
2、项目名称:长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3、预算金额:146万元/年(最终以实际发生为准);
4、最高限价:折扣系数1.0;
5、采购需求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包括但不限于蔬菜、水果、肉类、干调、粮油、副食、 饮料、水产、蛋禽类等。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8、入围供应商家数:3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 然人,具备所提供服务的技术能力或经营能力,能够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的能力; 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需提供食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营 企业的,需提供食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2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 出具的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的审计 报告即可;2024年成立的企业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3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
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3.4信誉要求(1)供应商须符合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要求,供应商需提供通过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
查询记录,对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 信主体)、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2)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6日至2023年04月22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
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持以下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售价:每套售价500元,文件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5月0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获取登记表联系人:苏工
联系:130 1186 6500
E-mail:zbcg28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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