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安徽芜湖市鸠江区一女子在当地一医院因感冒输液,3小时后身亡。家属质疑院方输错药导致发生意外。目前,当地卫生部门已经介入调查。

据悉,4月13日下午2时许,女子感冒不舒服前往芜湖郑万全医院输液。下午4时许,女子丈夫接到医院电话说女子身体不适。家属赶到医院后,院方称正在抢救。“5时许120到了医院,检查后说患者已经死亡。

事发后,家属多次找医院了解死因,但是一直无果。后来在有关部门的介入下,女子在16日做了尸检,目前还没收到尸检结果。

据悉不幸去世的女子今年才31岁,有一个8岁的女儿和刚过完一岁生日的儿子。家属认为女子不幸去世是医院输错药引发的悲剧,希望追究院方的责任。

如果真的是因为医院输错药导致女子死亡,那真的是人为的悲剧,更是一起医疗事故。本来医院是救死扶伤,救治人民生命的。结果女子只是感冒,结果却因为医院输错药而丢了性命。

如果真的情况属实,这不得不说是医院重大失误。而医院的疏忽大意,粗心失误直接会要了他人的性命。所以医院不管是医生还是护士一定要有高度责任心,千万不能疏忽大意。

那要是不幸,我们就遇到了这样的医生,遇到了医疗事故该怎么维权了?眼镜哥认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可以采取下列途径进行维权:

首先,如果我们身边有人不幸因医疗事故去世,家属一定要及时封存复印病历。这里我们要尽可能复印患者的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等资料。注意,我们是有权利复印或者复制这些资料的。
其次就是和医院协商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这种双方要在自愿基础上,患者可以聘请专业人士予以一定帮助。

但一定不要医闹破坏医院正常的秩序否则就是违法行为。维权也要依法依规,千万不要因冲动,有理变成违法了,得不偿失!
再次就是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这是有个时间和条件限制,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如果超过一年时间,或者没有书面申请,那就错失了行政部门处理的机会。
最后就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面对医疗事故纠纷,当事人既可以选择调解,也可以直接去法院提起诉讼,对调解不服的,也可以直接提起诉讼。

现在我们就看这次尸检结果,到底是不是因为输错药导致的。如果是,女子的家属就可以按照上面的途径去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