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你们婚姻出现了裂痕,但作为父母的你们不该缺席孩子的成长全过程,特别是你们的孩子正处于青春期,更需要父母的爱与关注,希望你们放下矛盾,为孩子营造健康的成长环境……”
4月17日,珙县法院在审理一起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离婚纠纷案件中,向案件当事人发出首份“关爱未成年提示卡”。这是自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后,珙县法院首次发出的“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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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赵某和卓某结婚后育有两个孩子,后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赵某向珙县法院起诉,要求和丈夫离婚,并请求自己抚养13岁的哥哥,12岁的弟弟交由丈夫卓某抚养。案件审理中,法官了解到案涉双方当事人生育的两个孩子年龄均是未成年人,且正处于青春期的重要阶段,母亲照顾孩子的时间更多,父亲则长期缺乏对孩子的关心关爱。
为确保未成年人能得到父母足够的关爱,承办法官向该案双方当事人发送“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并告知原、被告双方作为孩子的父母,即使离婚也仍然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法定义务。
“抚养权是父母对子女的一项重要人身权利,涵盖了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和保护的责任。法律虽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作为法定的离婚条件,并且保障当事人离婚自由,但亲子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仍应承担对子女的抚养、照顾、教育未成年子女的责任与义务,应当并且必须保障其离婚后子女能够健康成长。”法官向双方当事人发送《关爱未成年人提示》,进行口头教育、释法说理,提示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应当积极保持与孩子的联系,及时关心孩子的生活、学习、心理状况,承担作为父母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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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法治作为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要力量,珙县法院将继续履行司法职能,把发放“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作为常态化工作开展,贯彻落实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相关法律原则和文件精神,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