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启用

汕头海湾隧道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道路交通通行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四条、《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汕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定于2024年4月20日起启用汕头海湾隧道东线及西线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限速60公里/小时),抓拍“超速”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并依法进行处罚。现将有关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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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汕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