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会区检察院运用“检察巡回+”模式高质效推进社区矫正检察工作现代化

新会区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依法能动履职,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

新会区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熊艳华为组长,第三检察部和第五检察部全体干警为成员的社区矫正巡回检察组,并邀请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检察组于2024年4月1日至4月10日对新会区双水镇、司前镇、古井镇的司法所和全区5名在册的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专门巡回检察。

巡回检察开始前,巡回检察组根据社区矫正的相关规定,设计了涵盖交付接收、考核奖惩、外出管理、财产刑执行等核心环节的“清单式”检查表格,并组织全体组员进行巡前培训,进一步掌握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熟悉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和工作制度,明确本次巡回检察的重点和方式方法,确保巡回检察高效、规范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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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动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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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前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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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公告

巡回检察组按照巡回检察工作要求,向被巡单位发出社区矫正巡回告知函和在所属镇政府公告栏张贴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公告,提高群众知晓度,主动接受群众和社区矫正对象控告申诉和反映问题。巡回检察组召开巡回检察动员会,江门市检察院、市区两级司法局相关领导和新会区全体镇(街)司法所所长参会,统一思想认识,实事求是、全力做好巡回检察各项工作。

2024年4月1日至4月10日,熊艳华副检察长带领社区矫正巡回检察组先后到双水、古井、司前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共查阅调取2022年1月至2023年12月间,入矫、解矫和在册共255名社区矫正对象的档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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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司法所所长和社区矫正专职工作人员进行座谈、听取镇社区矫正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工作汇报,对矫正小组成员进行谈话,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实地查访,约谈重点社区矫正人员,查看社区矫正信息管理平台中信息化核查、实时定位轨迹等记录。

本次巡回检察,调查核实了司法所落实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重点对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财产刑执行及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监管等问题进行检察。

新会区院在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中,运用“检察巡回+”工作模式,不断提升社区矫正检察监督质效。

1、“检察巡回+人民监督”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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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区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社区矫正巡回检察活动,让人民监督员亲临一线听取工作介绍、查阅工作档案、抽查实时定位轨迹和实地走访,进一步了解司法所日常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社矫人员情况,更深认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责,增强社区矫正巡回检察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2、“检察巡回+司法督查”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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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区检察院在社区矫正巡回检察中,拓展监督维度,联合区司法局对被巡司法所所在镇的社区矫正委员会工作情况开展司法督查,听取各成员单位的工作汇报,压实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及时分析研判和消除社区矫正领域风险隐患,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形成社区矫正工作合力,努力实现社区矫正工作双赢多赢共赢。

3、“检察巡回+数字检察”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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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区检察院在巡回检察中收集了社区矫正对象财产刑判项履行信息,通过设置基本信息、判决生效时间、罪名、财产刑判项等多个字段对案件归类,并开展数据检索、比对,发现未及时履行财产刑、财产刑执行情况未明等异常数据50条作进一步调查核实。以此为切入点,实现对财产刑执行的精准监督,提升监督效率。

4、“检察巡回+权益保护”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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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区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和未成年人检察部门联合开展本次社区矫正巡回检察,重点就未成年人家庭监护条件、矫正措施是否落实,以及身份保护、信息保密是否落实到位进行排查。同时,依法对涉企社区矫正对象经常性跨县市开展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以及因语言文化障碍需调整监管措施等进行监督,切实保障社区矫正对象合法权益。

新会区检察院将以此次社区矫正巡回检察为契机,剖析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层次问题,加强与区司法局的沟通协作,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增强社区矫正工作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不断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精细化程度,推动中国特色轻罪治理体系的构建和完善。

稿件来源:新会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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