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请仔细阅读,希望你们能够多关注子女的心理健康、情感需求,注重心理疏导,多听听他们的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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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9日,港口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离婚案件中,向当事人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教育引导当事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关心关爱未成年子女,这是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后,港口区法院发出的首份提示。

原告小菲和被告小彬结婚多年并育有一女,在婚姻关系中摩擦争吵不断,向港口区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承办法官磨颖在收到案件后,认真阅卷了解案情,经过多次调解和开庭审理,认为双方感情未完全破裂,依法判决不准予离婚。

4月19日,法官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庭,宣读判决后继续耐心做好双方当事人工作。在积极劝说双方珍惜彼此多年情谊,努力修复夫妻家庭关系的同时,法官给双方发放《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为其细致解读每项条款内容,着重强调双方负有法定的抚养、教育、保护的义务,要站在子女利益最大化角度,关心关爱孩子的心理健康和心理需求,尽可能减少孩子因离婚产生纠纷面临心理上、生活上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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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家庭教育现场指导,原被告都深有感触,表示将认真考虑感情问题,如今后确实无法继续共同生活,也将履行好监护人的职责,共同用爱抚养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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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不仅是社会的基本细胞,也是每个人成长和情感依托的港湾,婚姻问题极容易给孩子成长带来负面影响,甚至成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诱因。近年来,我院通过成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法官妈妈工作室,充分发挥家事审判职能,将家庭教育指导融入家少类案件审理的全过程,督促家长转变教育方式,切实关心关爱子女成长。

下一步,港口区法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在涉未成年人离婚案件中做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对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行为进行早期预防,推动司法保护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和政府保护有机衔接,促进形成全社会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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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 童 瑶

文 | 童 瑶

编 | 覃海云

审 | 林俊臣

签 | 徐毅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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