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享):

甘肃省永昌县一起阻挠村民租赁土地事件,引起广泛关注。据称,永昌县红兴农牧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河沿子村村民签署的土地承包协议到期后,不仅破坏承包地的基础设施,还故意阻挠河沿子村村民将土地另租他人,严重损害众村民权益。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2020年12月1日,十社群众经村民大会讨论,将河沿子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给永昌县红兴农牧农民专业合作社,用于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并约定合同到期后所有基础设施归村民所有。此外,合同约定永昌县红兴农牧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据河沿子村186.5的人口基数为准,每年给予每人3000元土地流转费;且流转期限为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止。合同到期后,因永昌县红兴农牧农民专业合作社承包费用过低,河沿子村村民不愿继续与该合作社继续合作。没成想,在村民将土地租赁给现在的老板后,永昌县红兴农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工作人员不仅阻扰现有老板正常灌溉,还恐吓让现有老板出管道款。河沿子村村民为了维护合法权益,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但都石沉大海、杳无音讯。村民表示,永昌县红兴农牧农民专业合作社蓄意毁坏、阻拦的行为,不仅破坏了农业的可持续发展,还会使村民面临更为严峻的艰难生活。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据有关法律人士了解,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农户家庭承包经营的基本制度,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且长久不变,遵循依法、自愿、有偿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流转土地经营权。永昌县红兴农牧农民专业合作社故意违反法律规定,阻碍村民流转土地经营权,显然是即不合法也不合理的行为。

土地是村民赖以生存的基础,村民的基础生活、吃药看病、读书上学,都依靠微薄的租金勉强维持。如果土地租赁出现意外,那么河沿子村村民的生存就难以为继。据当地村民称,现有新的承包人已经将部分地租交付村委会,并由镇财务所管理,但一直没有给村民发放该部分土地租金。

时至今日,河沿子村村民诉求有二:一是希望上级部门能够查清永昌县红兴农牧农民专业合作社蓄意破坏河沿子村附属基础设施的行为,并给予村民一个合理、合法的处理结果;二是希望村委会正视村民生存艰辛,将新承包人交付的租金发给村民,用以维持村民生计。

来源:微博
https://weibo.com/ttarticle/x/m/show#/id=2309405025635134472511&_wb_client_=1
免责声明:本文转载微博和微信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作者的观点和立场,故本作者对其真实性不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如有侵权或者不实信息可提供材料联系平台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