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吉水县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为最大限度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债权,维护司法权威,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现依据申请执行人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特发布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李桂生
出生日期:1967年6月27日
住址:吉安市吉水县盘谷镇太元村委会二组153号
身份证号码:36242219670627****
执行案号:(2023)赣0822执恢175号
执行标的:50650元及利息
悬赏期限: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4月16日
悬赏内容:举报人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未抵押、未查封资产线索以及隐匿、转移的财产线索并使本案得以全部或者部分执行的,按照实际到位金额的30%予以奖励。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信息以及提供的被执行人下落或财产线索将予以严格保密。
联系人:邹法官
联系电话:0796-8689602
江西省吉水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江西省安福县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为维护国家法律尊严,树立司法权威,力促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及时兑现,切实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之相关规定,本院现依法公布下列被执行人信息,并悬赏征集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及下落。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员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被执行人:肖利民,男
证件号码:3624011971****1012
住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文山路
执行依据:(2014)安民二初字第362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117.6915万元及利息
悬赏条件及金额:
1、凡提供未被人民法院掌握的被执行人的行踪、下落、藏身地点等信息,且协助人民法院查找控制到位(拘传或拘留)的,一次性支付举报人悬赏金 500 元;
2、凡提供未被人民法院掌握的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且协助人民法院对该财产执行到位的,按实际到位金额的5%支付举报人悬赏金;
3、举报线索内容相同的,以先举报的为准。
4、悬赏期限:2024年4月9日至2025年4月8日
举报电话:0796-7365161或0796-7365003
联系人:王法官
接待地点:安福县人民法院执行事务中心
特此公告
江西省安福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四月九日
来源:吉水县人民法院、安福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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