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他人的身份证怎么办?一般情况都知道应当交公安机关查找失主,而有人却借机耍起了小聪明,结果聪明反被聪明误。日前,呼和浩特市一女子因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被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回民区分局依法行政拘留。

4月17日14时许,回民区公安分局新华西街派出所接到市民陈女士报警,称有人冒用自己的身份证信息在医院挂号看病。

经了解情况后得知,陈女士于2023年11月不慎将身份证丢失,之后她的手机曾多次收到以自己的身份进行就医的相关提示信息,她带着疑问到医院进行咨询,才获知有人冒用自己的身份证信息进行过体检、购买药品等医疗行为。当日下午,陈女士再一次收到“自己”4月18日做颈部CT检查项目的预约通知信息,于是她果断报了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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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利用线索进行蹲守布控,于18日中午在该医院检查室将冒用他人身份证的庞某抓获。

据庞某交代,当时她在捡到陈女士的身份证后并没有报警上交,而是自己留了下来,因为她曾购买过一些商业保险,其中有规定要求保险期间如若自己去看病部分条款就不能适用了,但自己实际情况又有就医需求,于是她就起了冒用他人身份证就医的念头,没承想最终还是被民警抓个正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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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庞某对其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相关规定,对庞某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警方提示:

1、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无论该身份证是亲戚朋友的,还是别人遗失的,都属于违法行为,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2、如捡到他人的居民身份证件,可移交公安机关处理;一旦身份证丢失,本人应及时到公安机关申报补领登记挂失;在使用身份证复印件时,建议要注明“只限于XX途径使用”之类的标识,以防被他人盗用。

来源:西城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