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企业来说,合规经营刻不容缓。基于国家总体安全观的落实要求,必然在立法和司法层面出现更为严苛的规制手段。刑法修正案(十一)在此背景下应运而生,也向企业经营者释放了大量信号。从修法条文和刑事政策看,当前立法司法均体现了“从严主调”,将更多违法行为犯罪化处理,在社会治理的各个方面都更加倚重刑法发挥作用。
结合此次修法的内容,可以把企业涉刑风险的重点领域划分为三个方面:第一,企业融资行为是极容易触犯法律红线的,经常从经济纠纷上升为刑事案件,主要包括骗取贷款罪、催收非法债务罪。第二,企业内部履职行为是本次修法重点,对挪用资金及非公受贿都加重了法定刑,主要包括挪用资金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三,企业资金使用方面,重点关注企业获得资金后的操作,主要包括洗钱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
为进一步与实体法相匹配,未来刑事诉讼的程序规定或有所调整,尤其是频繁提及的“合规不起诉”制度,同样在向企业提示:强化企业合规管理、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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