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等大事别侥幸!未佩戴安全头盔曝光来了!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

驾乘电动自行车时未佩戴上安全头盔

这种行为不仅危及自身的生命安全

会对其他人造成潜在的威胁

宝鸡高新交警在此提醒!

安全“盔”=生命“盔”

下面蜀黍曝光未佩戴安全头盔的案例

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应遵守安全出行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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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地点:G244国道866km+200米处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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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地点:高新三路十字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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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地点:高新二路南口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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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有助于减小伤亡率,是减少交通事故致人伤亡的有效手段,正确佩戴头盔,可使受伤者的比例下降70%,死亡率下降40%。不戴安全头盔,头部损伤率是戴安全头盔的2.5倍,致命伤不戴安全头盔是戴安全头盔的1.5倍。高新交警提醒广大两轮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正确佩戴好安全头盔。

曝光不是目的
安全才是初衷
希望广大驾乘人员摒弃交通陋习
养成良好的行车习惯
做文明交通参与者
做守法出行倡导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