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阜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细河大队民警在辖区中华路东新大街路口南50米开展酒驾整治行动。14时30分,距执勤点30余米处,一辆小型汽车突然停了下来,只见驾驶座上的一男子与副驾驶座位上的女人迅速换了位置,随后驱车来到执勤点

看到这一幕的细河大队民警拦下小型汽车,询问换驾事由。两位当事人拒不承认换驾,直到民警调出公共视频,他们才停止辩解,承认换驾事实。原来,当事人齐某看到前方交警正在检查,想到自己刚喝完酒会被查出酒驾,于是与没有喝酒的坐在副驾驶的妻子商量换驾,企图蒙混检查。
齐某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为51mg/100ml,确实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对二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齐某处以暂扣驾驶证六个月,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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