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灵武法院崇兴法庭受理了两起涉案标的共550万元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承办法官主动转变思维,多次联系双方当事人询问调解意愿,最终当场达成和解协议,成功化解纠纷,既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也最大程度上降低了被告的损失,减少诉累。

起因:行业不景气 无法清偿利息

2023年1月,因公司运营资金周转不开,被告某牧业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杨某向某银行借款450万元,牧业公司以其所有的501头奶牛向银行提供抵押担保,同时公司股东以公司股权设立质押担保。

不成想,2023年牧业市场行情急转直下,该牧业公司经营也陷入困境。

2024年1月,牧业公司再次向银行贷款100万元用于维持经营,由杨某等人为该笔借款提供保证担保。后市场行情持续恶化,牧业公司已无法正常向银行清偿利息,于是某银行便向法院起诉该牧业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杨某。

化解:行业持续恶化 调解摆脱困境

在牧业行情持续恶化的大背景下,结合近几个月法庭收到同类型案件的处理结果,综合各方面情况,从保障双方利益、避免损失扩大等方面考虑,调解结案无疑是对各方当事人的最优解。

于是,法官在案件送达过程中就开始主动出击,多次联络,询问当事人有无调解意愿。经数次沟通,双方当事人都表现出调解意愿,并拿出初步调解意见,法官遂与当事人约定时间进行调解。

调解当天,该牧业公司厂区却遇突发状况:公司经营时的各个债权人纷纷到厂区讨债,由于债务负担重,加之现场状况紧张,牧业公司当事人想要放弃调解。听闻该情况后,承办法官当机立断决定前往厂区进行现场调解。

到达厂区后,各债权人的车辆已经将厂区大门堵得水泄不通,现场十分焦灼。法官与各方当事人进入厂区后即刻开始敲定调解方案。“法官,不是我不想还,今年的生意是真不好干,你看,我这还欠了这么多人钱……”一见到法官,被告牧业公司当事人就露出了为难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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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此情况,法官便展开对牧业公司当事人的思想攻势,向被告耐心释法析理,从牧业公司的角度出发,劝说牧业公司只有尽快化解纠纷,才能做好下一步规划,摆脱企业困境。“调解协议与裁判文书具有同等效力,还能减少你们上诉、申诉,缩短诉讼时长,减少诉讼诉累……”承办法官耐心在双方当事人中斡旋。经过两个多小时劝说,牧业公司当事人摆正态度,最终,与银行方面敲定了调解协议。

一手执法办案,一手诉源治理。崇兴法庭干警主动转变观念、担当作为,积极探索和实践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法庭在基层一线化解矛盾纠纷的职能作用,以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努力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以能动司法践行公正与效率,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来源:灵武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