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邑市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按照“全面保护、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原则,“强”宣传、“严”保护、“守”底线、“重”修复、“摸”清底全力强化湿地保护,湿地保护管理水平不断增强,自然湿地保护率稳步提升。

“强”宣传,营造保护湿地的浓厚氛围。紧抓“世界湿地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等时间节点,围绕湿地与生物多样性,积极开展保护湿地宣传科普活动,进校园、进社区、进村庄,让广大师生、人民群众深入了解湿地与野生动物知识,让更多群众参与到湿地保护中来,先后举办各类活动6起,提高群众湿地保护意识。

“严”保护,全力以赴做好湿地防火工作。坚持“防未、防危、防违”原则,制定了《昌邑市林业发展中心森林防火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建立起火灾隐患自查自纠长效机制。依法严厉打击湿地违规用火行为,在山东昌邑滨海国家湿地公园柽柳林常设森林防火检查站,严格落实出入人员实名登记制度,尤其是清明节、五一等重要时间节点,严禁将火种带入林区,源头杜绝火灾隐患,共查处火灾隐患7起,已全部整改完成。

“守”红线,维护湿地生态安全。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法》《山东省湿地保护管理办法》《潍坊市湿地管理办法》的规定,实施最严格的管控,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建立湿地执法协调机制,严控各类开发占用湿地的行为,坚持每周一调度,每月一检查,每季一通报,截至目前,该市未发生违法占用湿地的案件。

“重”修复,切实改善生态环境。近年来,该市特别重视对湿地的修复工作,依托昌邑海滨国家级湿地公园,先后投入资金500多万元,实施了多个湿地生态修复项目,极大地改善了当地的生态环境,丰富了流域内的生物多样性

“摸”清底,做到分类保护。结合国土“三调”及国土变更认真组织对全市湿地资源状况进行全面的调查,准确查清昌邑市森林资源数量、质量,并认真登记了各湿地内树木、野生动植物、鱼类等物种的种类、名称、形态特征、生长发育状况的情况,建立了湿地资源档案,全面掌握本市湿地资源现状以及保护管理情况。在调查的基础上,开始编制湿地规划,对不同湿地分别提出针对性的保护管理措施。

据悉,昌邑市目前共有湿地18008.44公顷(27.01万亩)。其中,沿海滩涂17661.59公顷(26.49万亩),占98.07%;内陆滩涂346.85公顷(0.52万亩),占1.93%。湿地区内分布有水生动物类、鸟类、两栖类、爬行动物类、兽类及陆生节肢动物类等野生动植物类型,总种数超过1500多种,其中国家Ⅰ级重点保护动物6种,国家Ⅱ级重点保护动物37种,山东省重点保护动物55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