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知名男星,演员尹泰英,向税务机关提出的,取消其缴纳的9000万韩元赠与税诉讼的二审实际上败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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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3日,有韩国媒体报道,首尔高等法院行政驳回了尹先生和江南税务署的所有上诉,并受理仅取消了500万韩元的附加税,演员尹泰英向税务机关提起的取消赠与税诉讼实际上败诉了。

2019年,尹泰英收到了其父亲、前三星电子副会长尹钟镛赠送的非上市公司A(一家房地产租赁公司)的40万股股票。为了缴纳赠与税,尹先生一方将A公司的价值评估为157亿韩元,其中赠与股票价值为32亿韩元,并缴纳了约10亿韩元的赠与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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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税务署的判断却有所不同,认为A公司的资产价值比尹泰英的计算还要大。据评估,股票价值也将增加1.808亿韩元。据此,尹泰英增加了9040万韩元的赠与税和544万韩元的附加税,泰英不服,提起行政诉讼。

演员尹泰英向税务机关提起行政诉讼,称9584万韩元的赠与税过高,法院裁定这9040万韩元合法。法院表示,原告(尹泰英)并没有忽视纳税义务,而且在税法的解释上也存在相互矛盾的意见,因此取消了追加税的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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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一审法院仅撤销了尹某提出的9500万韩元赠与税取消请求中的500万韩元,并判其缴纳剩余的9000万韩元。虽然法院宣布这是部分有利于尹先生的裁决,但从金额上看,实际上对尹先生来说是一种损失。

不服从判定的尹泰英提起诉讼,一审法院判决税务机关根据收购价格计算的股票价值正确,但表示对尹泰英征收追加税不公平泰英,在增加的赠与税中,应该取消附加税。尹泰英和税务机关均对此结果提出上诉,但二审法院也表示“一审判决有理”,未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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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泰英的经纪公司表示:“相关税费已全部缴纳,不存在违法行为或不正当利益”,对于,韩国知名男星,演员尹泰英,在取消缴纳九千万韩元赠与税中败诉,他此前已经缴纳了10亿韩元的赠与税,大家怎么看呢?